关于根河市2016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的工作报告
——2017年9月22日在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
根河市审计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6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为了规范财政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约束,促进政府及其各部门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加强预算管理和执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市审计局对我市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共审计了市财政局等5个预算执行部门。并对上年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
一、2016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总体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2016年,根河市财政局加强预算管理和执行,优化支出结构,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公共地方财政预算支出完成165274万元,比上年增长26.25%,全市“三公”经费同比降低4.2%,会议费支出同比降低29.96%,培训费支出同比降低5.87%,较好地完成了全年预算目标。主要表现在:一是预算支出严格按照时间段进行,确保预算支出进度按时完成;二是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确保非税收入应缴尽缴;三是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上级补助资金同比增加29694万元,确保新增财力重点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支出;四是积极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五是国有资产管理比较规范,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从预算管理和执行总体情况看,通过各方面多年来的努力,各部门对预算管理的认识和贯彻执行预算法的自觉性逐步提高,预算编制、管理、执行逐年向规范的方向发展。今年审计发现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财政、地税部门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925.22万元
2016年上级安排的专项资金和本级安排的预算资金分配下达不及时925.22万元,其中:扶贫资金713.32万元、一事一议专项资金211.9万元。未及时拨付的主要原因:一是向上级申请变更项目,等待上级批复;二是项目已完成设计、勘查招投标工作,待勘查结果完成后进行开工;三是项目实施晚,未提出用款申请等。
2.应纳未纳信息系统管理预算指标5326万元
2016年根河市财政局预算指标5326万元(包括乡镇补贴、警衔工资、专项资金等)未纳入财政信息系统管理授权支付,而是直接拨付预算单位账户。主要原因是部分指标受系统操作及资金结算方式的限制,以及各乡镇等特殊单位有部分财政资金未能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中管理。
3.工会经费分成比例不准确
2016年根河市财政局将代扣各行政事业单位工会经费的40%留给基层工会,60%代缴上级工会。实际应按各占50%的比例代扣代缴。
4.应收未收税金52.49万元
(1)根河市公安局原办公楼于2015年12月转让给华兴商务宾馆,受让方是李艳梅,转让价格610万元,李艳梅已经将转让款于2015年12月全额支付。该项销售不动产业务应交税费34.19万元,其中:营业税30.5万元、城建税2.14万元、教育费附加0.91万元、地方教育附加0.61万元、水利建设基金0.03万元。
(2)华兴商务宾馆购买根河市公安局原办公楼应缴纳契税18.3万元。
5.林业棚户区改造欠缴税款3847.85万元
审计过程中发现税务机关欠缴税金管理系统中林业棚户区改造销售不动产营业税及附加欠缴税款3847.85万元,其中:内蒙古森工集团根河市森林工业有限公司欠缴866.62万元、内蒙古森工集团得耳布尔森林工业有限公司欠缴1213.69万元、内蒙古森工集团满归森林工业有限公司欠缴514.09万元、内蒙古森工集团阿龙山森林工业有限公司欠缴571.73万元、内蒙古森工集团金河森林工业有限公司欠缴681.72万元。
(二)预算执行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
根据工作安排,市审计局对市民政局、市经信局和市统计局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财务管理和核算方面的问题
虚列支出,市民政局4笔业务虚列支出合计132.3万元,分别是:2016年列支救灾储备库工程款20万元,记账时无发票,后补发票日期是2017年4月;列支救灾储备库工程款30.8万元,记账时无发票,后补发票日期是2016年12月;列支殡仪馆工程款50万元,后附凭证只有财政拨款单据,没有收款单位发票;2016年列支区划地名款31.5万元,记账时无发票,后补发票日期是2017年3月。
原始单据不合规。市民政局救助管理站在发放临时救助补贴时,未按要求取得相应证明材料,只用一张三联单收据支付救助款9.48万元。市民政局支付烈士陵园维修费15万元时,只有发票,没有维修合同等相关资料。市经信局2笔业务共支付取暖费5.01万元,发票均无经手人和领导签字。
固定资产账簿登记不完整。市民政局固定资产账簿只登记到2014年度,2015年至审计日所增减的资产未进行登记。
会计科目设置不完整。市民政局未设置结转结余会计科目,核算时在年度结束后将支出类科目年末累计数转入到收入类科目中,将两者进行相抵后差额作为结余数掌握,不能真实准确的反映其结转结余情况。
2.票据管理使用方面的问题
市统计局以工资单形式支付劳务费0.1万元,无正式发票。市经信局白条列支法律顾问费0.2万元,无正式发票。
3.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的问题
挪用专项资金。市民政局挪用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24.43万元,其中:支付上访人员白凤茹的临时救助3.16万元、支付全市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金18.51万元、支付根河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36位三无人员2016年度医疗费用2.76万元。
扩大支出范围。市民政局扩大范围支付退役士兵市内技能培训费、补助、食宿费6.25万元,支付退役士兵驾驶证报名费及补助5.22万元。
4.固定资产管理方面的问题
市民政局增加64G闪迪、相机、房屋改建、房屋新建等固定资产合计1937.2万元,未计入固定资产账。
5.政府采购方面的问题
市统计局自行购买移动硬盘0.15万元,未进行政府采购。市经信局自行印刷黑木耳、矿泉水产品宣传册0.9万元,未进行政府采购。
对上述本次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均已作出了处理处罚决定,并提出了完善管理的具体意见和建议。目前各部门正在采取措施积极整改落实。
二、上年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按照工作安排,市审计局对上年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各部门和单位根据审计报告、审计决定和市人民政府的要求进行了认真整改。
(一)市财政局对上年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对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118.59万元的问题,2016年末已整改完毕。
2.对财政专户专项资金年底结转数额较大,影响资金效益发挥的问题,支农资金100万元已全部下拨,扶贫资金544.4万元截至2017年7月末已下拨194.4万元,未拨付350万元,其中:金种子扶贫增收项目200万元,项目未实施,上级准备收回。敖乡敖鲁古雅鄂温克族猎民再就业基地建设(一期)项目150万元,项目已实施,待用款单位将资料送达后按工程进度拨款。
(二)市地税局对上年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对超限额使用现金22.69万元的问题,市地税局表示以后加强现金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2.对原始凭证不合规的问题,市地税局辖区乡镇4个税务分局购买柈子款16.12万元没有明细,市地税局表示以后对此情况进行详细丈量,做到手续齐全;支付办公费8万元没有购买人员签字的问题已整改完毕。
(三)各部门和单位对上年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市人社局整改落实情况
(1)对收取个人考务费、报名费9.09万元未纳入收入预算的问题,市人社局表示以后严格按照规定,对非税收入进行科学测算,纳入收入预算。
(2)对购买办公桌、办公椅、档案柜等固定资产4.5万元未计入固定资产账的问题,已补计入账。
2.市卫计局整改落实情况
(1)对没有编制收入预算的问题,市卫生局表示今后严格按照《预算法》编制预算,不再出现此类问题。
(2)对无预算安排支出7万元的问题,市卫计局表示今后将严格按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核算,与财政政策相衔接。
(3)对缴纳保险费支出5.09万元附件缺少保险人员名单及上级相关文件的问题,已整改完毕。
(4)对满归镇中心卫生院购买全视野高分辨率平板探测器30万元缺少政府采购审批相关文件的问题,已整改完毕。
(5)对超标准列支招待费2.03万元的问题,由于2015年卫生与计生整合,所发生的招待费包括计生局以前未结算的以及整合后开展计生业务发生的,今后将严格按标准列支招待费,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6)对2015年基本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事业专项经费226.56万元拨付不及时的问题,2016年已将专项经费拨付到相关单位,整改完毕。
3.市住建局整改落实情况
(1)对财政拨付项目专项资金3124.91万元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问题,市住建局说明财政未下达预算指标,所以未能纳入本单位预算管理。
(2)对原始单据不齐全295万元的问题,已补齐原始单据,整改完毕。
(3)对建设项目未单独进行核算,在经费支出中直接列支的问题,已经分账户按项目单独核算。
(4)对往来款余额过大没有及时进行清理的问题,已组织相关人员正在清理。
(5)对自行购置资产未进行政府采购6.4万元的问题,市住建局表示在以后工作中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重视,认真执行政府采购法,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4.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整改落实情况
(1)对购买办公用品和维修费未附商品购货清单和修理清单2.58万元的问题,已整改完毕。
(2)对保洁队以工资单形式列支五峰山清冰包、抽水款8.1万元的问题,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表示今后严格对原始凭证的审核,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5.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整改落实情况
(1)对未将非税收入和上年结余用于本年度安排的支出编入收入预算的问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在以后工作中将非税收入和上年结余编入收入预算。
(2)对超限额使用现金0.77万元的问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以后加强现金管理,监督工商所支出,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三、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针对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加强我市预算管理的几点建议:
(一)严肃财经纪律,强化预算约束,严格预算执行,避免违规问题的发生。
(二)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避免延迟下拨项目资金的现象,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加强会计核算,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及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进行账务处理、编制会计报表,确保会计资料真实反映经济业务。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对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是审计部门的法定职责。市审计局将认真总结以往工作经验和不足,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开拓进取、尽责担当,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