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阿龙山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单位、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根河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根河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根政办字[2016]号)文件的要求,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镇安全形势稳定,经镇政府研究决定,现将《阿龙山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
阿龙山镇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6日
抄送:根河市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阿龙山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12月5日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部署会议、呼伦贝尔市、根河市安全生产会议要求,贯彻落实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转发自治区安委办转发国务院安委办关于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景有煤矿“11.29”重大瓦斯爆炸事故的通报和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刻吸取赤峰市宝马矿业有限公司“12.3”煤矿爆炸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呼政办发[2016]120号)要求,进一步深入开展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范围及时间
全镇所有地区、行业(领域),所有企事业单位和生产经营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在全面检查基础上,突出交通运输、消防、供水供暖、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食品药品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事故易发重点地区,重点部位,突出抓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
本次大检查自2016年12月5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
二、检查方式
(一)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自查。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自检、自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并主动整改解决。
(二)镇安委办全面检查。镇安委办组织开展镇内生产经营单位的隐患排查,做到无一遗漏。
(三)行业部门全面检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隐患排查。
三、组织机构
成立阿龙山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曹瑞芳 镇党委书记
秦建国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张兴辉 镇党委副书记
宋 蕾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包宏宇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闫 君 镇党委组织、宣传、统战委员
成 员:于万彬 镇派出所所长
郭子波 镇交巡中队队长
裴青山 运管站站长
刘鹏昌 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孙宏义 卫生监督站站长
梁 文 食药监所所长
李清江 广电中心主任
李海军 镇政府民政助理
叶挺艳 镇土地工作站站长
单宝华 镇党政综合办公室副主任、水利工作站站长
张志宇 镇城建管理办公室主任
李晓峰 镇政府经济办副主任
李佳蕾 镇政府文化站站长
赵立民 镇政府农牧服务中心主任
梁立国 镇政府经济办干事
包欢洁 镇政府文教卫生助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政府经济办,办公室主任:李晓峰(兼),工作人员:梁立国。
镇党委、政府按照三个社区12个居民小组,成立12个包片工作组,对全镇安全生产开展大检查,分组如下:
(一)镇东社区居委会:
包片领导:刘宏丽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康丹丹 镇党委委员、纪检书记
闫 君 镇党委组织、宣传、统战委员
派出所包片领导及民警:于万彬 门大鹏 杨光宇 李建元
第一工作组:
组 长:单宝华
成 员:王 楠 于丽萍
第二工作组:
组 长:杜 敏
成 员:李 林 曹瑞美
第三工作组:
组 长:黄 旭
成 员:赵玲玲 刘秀英
第四工作组:
组 长:李海军
成 员:包欢杰 庄义琴
(二)镇西居委会:
包片领导:吴凤钢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宋 蕾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派出所包片领导及民警:于万彬 门大鹏 李建元 李维敏
第一工作组:
组 长:刘汉宝
成 员:张海波 张凤杰
第二工作组:
组 长:张立达
成 员:王彩虹 李桂英
第三工作组:
组 长:刘连胜
成 员:苏日古嘎 陈淑娟
第四工作组:
组 长:秦 文
成 员:李佳蕾 张秀娟
(三)镇北居委会:
包片领导:张兴辉 镇党委委员、副书记
包宏宇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派出所包片领导及民警:于万彬 门大鹏 杨光宇 李建元
第一工作组:
组 长:张志宇
成 员:艾建平 刘慧娟
第二工作组:
组 长:梁立国
成 员:解亚志 姚翠芬
第三工作组:
组 长:李晓峰
成 员:李满香 李雪梅
第四工作组:
组 长:张海涛
成 员:苏琨明 张艳红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落实12月5日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部署会议精神和我镇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安排部署,针对前一阶段大检查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特别是对一些“想不到、管不到、治不到”的漏洞和死角,要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要深入检查、全面检查、深挖细纠、查缺补漏,确保各项工作措施真正贯彻到位。
(一)突出做好道路交通“两客一危”安全检查。重点加强长途客运车辆安全管理和司乘人员安全教育,严查车辆“带病”上路、“三超一疲劳”、非法载客、凌晨2—5点违规行驶、河道冰面冒险行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重点加强公路危化品运输安全检查,严查危化品运输车辆非法运输、非法改装、违规装载等行为。重点加强恶劣天气道路交通管制、疏导分流等应急管理工作,防止长时间大规模交通拥堵、多车连环相撞事件的发生。
(二)高度重视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加强商店、市场、火车站、汽车站、宾馆饭店、卫生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检查。严查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封闭等安全隐患和问题,严防各类人员聚集场所、活动地点发生火灾、拥挤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
(三)加强危化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密切监测寒冷天气条件下压力、温度状态变化。加强对生产装置检测、维护和保养以及设备、管道内残留物清除工作。重点加强烟花爆竹销售、运输和燃放环节的安全监管,严查非法经营、非法运输、违规储存、违规燃放等行为。
(四)加强行业检查。在全面检查基础上,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和检查内容要求,组织开展好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经济办牵头负责工业、电力、商贸服务业、成品油经营行业、旅游行业、烟花爆竹的安全检查。
派出所牵头负责镇区内所有单位、旅店等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及爆炸物、剧毒危险化学品等安全检查。
交巡中队牵头负责道路交通的公共安全检查。
运管站牵头负责道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的安全检查。
市场监督管理所牵头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
城建管理办牵头负责建筑施工、城镇燃气、供水供暖的安全检查。
文教卫生办牵头负责学校、幼儿园、医院的安全检查。
文化站牵头负责网吧、歌厅等娱乐场所的安全检查。
民政办牵头负责社会福利机构的安全检查。
水利工作站牵头负责浴池的安全检查。
农牧服务中心负责牵头负责农机的安全检查。
食药监所牵头负责食品药品加工的安全检查。
卫生监督站负责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学校、医疗卫生的安全检查。
兽医站负责牲畜屠宰及销售的安全检查。
涉及其他行业的,由相应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开展检查。无行业主管部门的单位由镇安委办负责排查、检查。
(五)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极端重要性和迫切性,特别是要保障节假日期间生产安全。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坚守安全生产“红线意识”、“高压线意识”,切实抓好部署和落实。主要领导、各分管领导要亲力亲为,靠前指挥,亲自带队深入生产作业场所监督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迅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确保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各单位、各部门要将工作开展情况有时效性的报送至镇安委办,邮箱:alsjjb@163.com,联系电话:13304702029,15148486845。
阿龙山镇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