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敖乡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根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你单位《关于敖乡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的申请》(根执局字〔2019〕128号)文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敖乡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建设项目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1)敖乡排水沟及围树工程:围树毛石墙279.92m³,排水沟412m (2)敖乡停车场排水沟工程:将敖乡排水沟修至过水路面,毛石砌筑,加污水管,与白灰厂排水沟相连,总长952m。(3)垃圾场工作室及原液化气站维修:垃圾场更换房铁皮瓦290.82m²,平整屋架,粉刷墙面399.32m²,制作铁艺大门一套;液化气站更换房铁皮瓦790.2m²,粉刷墙面1377.96m²,换大门。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总投资为148.6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
四、建设地点
原敖乡白灰厂的公路西侧,敖乡过水路面到敖乡停车场之间,敖乡公路入口至造纸厂。
五、建设年限
2019年。
六、项目编码
2019-150785-78-01-033719
此文件有效期2年。接文后,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开展下一步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发挥投资效益。
此批复。
根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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