敖政发〔2019〕23号 关于调整敖乡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乡各单位、各生产企业、居委会:
为充分发挥我乡安全生产委员会宏观管理和综合协调指导作用,顺路完成敖乡辖区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根据乡安委会人员变动情况,现将敖乡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如下:
主 任:戴光明(乡党委书记)
副主任:张万军(乡政府乡长)
成 员:任宝林(乡政府副乡长、人武部部长)
王 鑫(乡政府副乡长)
李旭东(乡派出所所长)
戴光云(乡文化站站长)
刘玉柱(乡卫生院院长)
吴旭红(乡居委会主任)
李茹炜(乡政府人事)
庄汇宝(乡政府劳动与社会保障所主任)
刘 璇(乡经济办科员)
高丛岚(乡政府农牧助理)
张晟彬(乡安全生产工作人员)
李乃颂(敖乡滋补酒厂厂长)
李立峰(建材路加油站负责人)
施玉华(液化石油气储配站负责人)
赵立斌(污水处理厂厂长)
敖乡安委会下设办公室作为工作机构负责日常工作,由乡政府办公室人员负责具体工作。
此通知。
2019年3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敖鲁古雅鄂温克族乡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26日印发
上一篇:敖政发〔2019〕24号 关于召开敖乡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会议的…[ 05-26 ]
下一篇:敖政发〔2019〕18号 关于转发《根河市城市消防隐患综合整治工…[ 05-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