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河市委办公室2013年督查工作要点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的重要一年,是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战略、呼伦贝尔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的攻坚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一系列会议精神,实现市委四届四次全委会提出的“1134”战略部署和工作重点,市委督查室将进一步加大督查工作力度,紧紧围绕中央、自治区和呼伦贝尔市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围绕我市“生态立市、绿色发展”的定位,围绕县域经济发展这个核心,规范督查行为,强化督查措施,提高督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重点督查“强化项目带动、强化作风转变、强化地企协作”三项措施的落实情况,着力对“坚持生态立市、建设美丽根河,突出比较优势、壮大县域经济,着力改善民生、发展社会事业,加强党的建设、提高科学化水平”四项重点工作进行督查,有效推动市委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和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一、上级党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一)围绕党的十八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大精神是一项长期任务,是一个持续深化的过程,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行动自觉,在狠抓落实、深化落实上下功夫,以更加务实有力的举措把学习宣传贯彻引向深入。结合“八项规定”,自治区传达全国“两会”精神干部大会,呼伦贝尔市委三届三次、四次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我市四届四次全委会总体工作要求,督促各地区、各部门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工作,完善发展思路,推动工作落实,创造性地把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
(二)围绕市委四届四次全委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方面。以贯彻落实国家保护生态的各项政策,妥善处理好生态保护与发展经济的关系,建设“美丽根河”为出发点,重点督查生态环境监测和重点行业管理情况,代木能源集中供热工程、供水工程、饮水安全等工程建设情况,国家森林碳汇经济试点地区、自然保护区晋升为国家级保护区、国家生态补偿资源和各类转移支付资金等争取情况。
发展壮大县域经济方面。以发挥地区资源优势,走特色鲜明的传统产业新型化、新兴产业规模化、支柱产业多元化的发展之路为出发点,重点督查:一是景区晋升国家4A级景区、温泉酒店建设、风情剧院等项目工作情况;二是蓝莓野生浆果、黑木耳、北极狐、驯鹿等特色产业项目建设和工作情况;三是提高木材资源深加工综合利用率和产品附加值情况,国家公益性地质调查项目、废弃居民点土地复垦、山金矿业和森鑫矿业选场项目工作情况;四是民航综合楼、候机楼、满归通用机场建设及航空关联产业发展情况;五是根拉一级公路、根满油路升级改造、热网电网改造等提升发展保障能力的项目工作情况。
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以解决教育卫生、文化体育、住房保障、环境治理、创新管理等老百姓最关注的热点问题,不断提高群众的幸福指数为出发点,重点督查上级促进就业增收的相关政策落实情况;保障性安居工程收尾及配套设施建设、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情况;中小学基础教育、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巩固提高情况;安全生产、公共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等监管体系建设,森林防火和城镇消防工作落实情况;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工作情况。
加强和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方面。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为出发点,重点督查“八项规定”以及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关于改进作风的具体要求落实情况,“转变作风、廉洁从政”教育实践活动情况,提高做好群众工作、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维护稳定、提高政策理论水平情况,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年龄断层问题解决情况。
(三)围绕全市党建工作会议暨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专项活动动员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这次会议是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自治区有关规定和呼伦贝尔市委《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的再部署、再落实,重点督查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情况。一是动员部署、学习宣传和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的落实情况;二是自查自纠、监督检查落实情况;三是整改提高、建章立制落实情况;四是组织领导、形成合力,严格按照规定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工作情况。
(四)围绕市委常委会等重要会议议定事项落实情况的督查。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委常委会等重要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工作,保政令畅通,执行有力,推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顺利开展和落实。以《市委常委会议纪要》下发后1个工作日内对会议议定事项分条款、分单位进行列表立项,明确督查内容、承办责任人及办理时限,并呈分管领导审批后,督促责任单位贯彻执行,确保议定事项及时有效落实到位。
二、上级党委领导和市委领导批示的督办落实
严格把好拟办立项、催办协调、办结审核、复核回访等程序,做到领导批示件当日交办,三日内对办理进展情况进行跟踪了解,提出办理建议,两个月内实现领导批示件办结,按时向上级党委和市委领导书面报告办结情况。各承办单位要按照《领导批示件转办通知单》要求,准确把握领导批示精神,认真研究落实措施,指定专人负责,按照领导批示要求抓好工作落实。凡事实不清,缺少实际内容,敷衍塞责,问题解决得不彻底,所提意见不明确,措施不具体,文件格式不符合要求的,市委督查室将退回报告,由承办单位重新上报。对已超过办结期限,但承办单位仍未上报办理结果的,市委督查室以《领导批示件督办单》、《领导批示件催办单》等形式进行督办,并通过开展联合督查、实地督查、暗访督查、主动督查、授权督查等多种方式,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切实办好领导批示交办任务。
三、领导视察调研时指示要求和网民留言办理的督查落实
积极跟踪上级党委领导、市委领导考察调研时的指示要求,强化督查落实措施,及时掌握责任单位的落实进展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确保上级党委领导和市委领导考察调研指示精神落到实处、见到实效。结合实际,加强对新闻媒体、互联网上反映问题的关注,主动开展网民留言的办理工作,及时整理、汇总涉及公众利益、具有普遍性的网民留言和反映问题的重点,呈报市委领导,并按照批示要求,转交责任地区或部门限期办理,按时反馈报送办理结果。同时,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重点建议和提案督办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对部分事关市委和政府工作大局、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点建议和提案,开展专项督促检查,并逐步建立办理复核回访制度。
四、确保督查事项落实的工作要求
各地区、各部门要紧扣全市中心工作,针对不同阶段的工作要求,及时调整工作重点,突出关键环节,找准工作的着力点,创新工作方式,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地区、各部门是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是抓落实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抓好重点工作落实的责任,做到目标具体、任务明确、责任量化。
(二)健全制度、及时跟进。各地区、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要有针对性地对重点工作及时提出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及早介入,适时跟进,使各自负责的目标了然于心,督促于行。
(三)加强协调、保证实效。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工作对接,积极组织协调,点面结合,调动各方面的力量,抓住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深入一线,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提高决策落实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严格要求、按时反馈。督查事项明确规定了反馈日期的,各单位要提前或按时反馈;重要文件或重要会议确定要报告落实情况,但未规定反馈日期的,各单位应在文件下达或会议结束后两个月内反馈一次情况;重大决策督查中遇到特殊问题应及时反馈。对不按期反馈和报告落实情况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并要求单位负责人说明原因。督查结果将以《督查通报》的形式在全市进行通报,同时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