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河市妇青农联合支部党费收缴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根组办字【2016】32号的通知要求,妇青农联合支部及时开展党费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费收缴的基本情况
根河市妇青农联合支部现有党员10名,其中一名预备党员刚刚转正。2016年共收到上缴党费总额为2904元,其中一名党员因组织关系调动,在原单位缴纳了半年党费,故在2904元党费中减去66元,支部实际上缴党费2838元。2008年至2013年,支部没成立,加上搬家、人员变动等原因,党费收缴已无凭证。2014年至2016年共收缴党费4230元。
二、党费收缴的具体做法
1、建立了《党费收缴制度》,明确了《党章》中的党费对党员管理的要求、党费缴纳的数额、党费计算的依据、党费交纳的时间等;
2、指定专人负责党费管理,选派素质高、责任心强的支部成员负责收缴党费,有力的保证了党费收缴的准确性和严肃性;
3、严格履行收缴党费手续,做到党员交纳党费有登记,党支部上缴党费有收据,然后全额上缴市直属工委;
4、做到党费帐簿规范合理。执行严格的交费登记程序,同时保存好上交党费的所有票据,以便于随时核对和上级党组织检查。
5、定期自我检查,支部坚持定期进行党费收缴与管理工作自我检查,总结成功经验,发现不足,及时纠正。
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对支部和党员的思想教育,提高党员缴纳党费的自觉性,并不断深化党费缴纳制度,将党费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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