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河东街道“大工委”的请示
中共根河市委员会:
根据根党办发[2018]33号《中共根河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实行乡镇街道“大工委”、社区“大党委”推进区域化党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河东街道党工委高度重视,多次召开推进会议,经辖区内各党组织推荐,经河东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成立河东街道“大工委”,现将《河东街道“大工委”区域化党建工作实施方案》随文附后。
妥否,请批示。
附件:《河东街道“大工委”区域化党建工作实施方案》
中共河东街道党工委
2018年12月03日
附件
河东街道“大工委”区域化党建
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根河市关于全面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根党发[2018]7号)要求,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构建起区域化、网格化的组织架构,激发基层党组织活力,开创更好党建工作格局,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提升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突出政治功能,突出乡镇街道、社区党组织对所辖各类党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区域内得到贯彻落实。
(二)巩固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引导基层党建实现多方共治,提升街道党工委作用,加强区域内各单位、各行业党组织的联系,形成条块结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良好工作氛围,提升管理水平及服务水平。
(三)发挥街道及社区的党建龙头作用,确立党员为主体、网格为支撑的工作格局,加强组织联建、活动联创、信息联通、党员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全面落实区域内的经济建设任务、党建任务。
(四)提升党员服务意识,党员要在社区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同时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加强学习,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把握正确方向
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的领导、政府行政管理、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实现良性互动,各项工作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
(二)坚持发扬民主,形成工作合力
民主原则要贯穿工作全过程,全员参与工作,更要发挥集体智慧,对遇到的问题进行决策,切实提升各单位党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做到民主、公开、协商、共促。
(三)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居民群众
解决居民困难、提升居民满意度是工作的第一要务,要切实关注群众的利益诉求,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四)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工作实效
根据本区域的经济条件、社会条件、自然条件,因地制宜开展工作,解决群众关注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协调推进全市重点工作,基层党建工作要符合时代规律,具有创新精神,有效提升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组织设置和工作职责
(一)组织机构
书 记:夏玉杰(河东街道党工委书记)
副书记:徐志刚(河东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闫 洁(根河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党总支书记)
宋建政(根河市住建规划局党支部书记)
王光华(国家税务总局根河市税务局党委副书记)
委 员:王洪家(根河市民政局党支部书记)
迟克伟(广播电视网络集团根河分公司网络公司支部书记)
刘 利(根河建设银行支部书记)
卢长江(根河市二中党总支书记)
孟庆卉(根河市第一幼儿园党支部书记)
王胜利(根河市职业教育培训中心党支部书记)
于春福(呼伦贝尔市烟草公司根河市卷烟营销部党支部书记)
李志刚(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内蒙古自治区根河市分公司党支部书记)
王亚亮(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根河分公司党支部书记)
冷国利(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根河支公司党支部书记)
刘锡军(中国联合网络通讯有限公司根河市分公司党支部书记)
牟峰岩(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根河市支公司党支部书记)
薛 龙(根河板业有限公司党支部党支部书记)
张永强(中共根河林业局劳动服务公司党支部书记)
宁连合(根河市红旗路派出所党支部)
孙 丽(河东街道机关党支部书记)
杨桂芬(河东街道光明社区党支部书记)
苗红燕(河东街道西爱国街社区党支部书记)
王翠英(河东街道华利社区党支部书记)
河东街道“大工委”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徐志刚;办公室工作人员:王雪、周伟龙、李春阳;办公地点设在河东街道四楼组宣办公室。联系电话:0470-5220958。
街道“大工委”委员属于兼职,不占现有编制和职数,其任期同街道党组织期一致,出现空缺及时补充配备。
(二)河东街道“大工委”工作职责
1.街道“大工委”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辖区单位和地区实际,讨论决定本辖区内建设、管理、服务、文化、民主自治、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发挥辖区资源优势,全面抓好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工作。
2.街道“大工委”每半年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带动辖区内其他工作的展开,遇有重大问题和事项,街道“大工委”书记可随时召开会议。
3.确保辖区内党组织都加入街道“大工委”,定期参加联席会议,督促辖区成员单位提出建设性意见并有效落实街道“大工委”的决策部署。
4.指导社区“大党委”开展相应工作
四、工作机制
(一)工作推进机制
河东街道“大工委”建立健全《工作职责》,并建立《会议制度》《重要问题审议决策制度》等制度,建立科学化的长效机制。河东街道“大工委”在本辖区内负责一切事物,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听取各社区“大党委”工作汇报,对区域内重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落实。
(二)考核监督机制
河东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各党组织及党员参与街道“大工委”,作为年底党建考核和“推选”评选的主要依据,街道党工委对各社区“大党委”进行考评,并将考核结果呈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对于不积极主动参与街道“大工委”和社区“大党委”、不能有效落实街道“大工委”和社区“大党委”安排部署的党组织,街道党工委将形成专题报告通报其上级部门。
(三)经费保障机制
“大工委”工作活动经费投入机制:(1)日常经费投入,日常工作开展所需经费可从自治区为民服务专项经费和呼伦贝尔市社区工作经费中按相关规定使用。(2)社会赞助,鼓励共建单位和辖区个人捐款支持社区活动。
“大工委”工作活动经费管理:各项经费的使用要符合财经纪律,本着合理、公开、透明的原则,建立健全经费使用机制,全面优化经费的使用效益。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辖区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街道“大工委”工作,按照工作方案科学推进工作,不断总结经验,引导辖区内党员统一思想,广泛参与,真正发挥出先锋模范作用。
(二)注重工作实效
街道“大工委”工作要注重实效,结合本区域实际,推动街道重点工作,有效调动各单位党组织参与共驻共建,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
(三)加大典型宣传
街道“大工委”组建后,及时总结成功经验,利用各类宣传资源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