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确定刘望梅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公示
拟确定刘望梅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公示
经支部委员会研究,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拟确定刘望梅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刘望梅,女,汉族,中专文化,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根河市满归镇团结社区人,1989年3月23日出生,2008年3月至2010年11月,在合肥市商之都从事导购,2010年12月至今待业。该同志于2017年3月提出入党申请,根据党员推荐情况,经支部委员会研究,提交支部大会讨论、票决,同意拟确定刘望梅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并报上级党委备案,拟确定刘望梅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
公示时间为2017年4月1日至4月7日(公示时间为 7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情况和问题。
联系电话:15148460708
中共满归镇团结社区支部委员会
2017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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