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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确定刘望梅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公示

文章来源: 作者:团结社区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20日 点击数: 字体:

拟确定刘望梅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公示

   

经支部委员会研究,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拟确定刘望梅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刘望梅,女,族,中专文化,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根河市满归团结社区人,1989323日出生,20083月至2010年11月,在合肥市商之都从事导购,2010年12月至今待业。该同志于20173月提出入党申请,根据党员推荐情况,经支部委员会研究,提交支部大会讨论、票决,同意拟确定刘望梅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并报上级党委备案,拟确定刘望梅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

公示时间为201741日至47日(公示时间为 7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情况和问题。

联系电话:15148460708

 

中共满归镇团结社区支部委员会

2017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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