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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河市委办党支部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韦喆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21日 点击数: 字体:

为更好的发挥市委办党支部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按照《中共根河市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根党发〔2017〕18号)文件要求,市委办党支部为抓好责任落实,现结合支部实际,制定实施办法。

一、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的深远意义

党风廉政建设关乎党的生死存亡、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关乎“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党风廉政建设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大任务。党风廉政建设是加强党的建设重中之重的任务。必须保持战略定力,坚持标本兼治,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珍惜治标换来的有利时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为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增光添彩。

党风廉政建设是突出坚持党的领导的内在要求。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必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必须突出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政治定位,切实解决党和政府在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短板和问题。市委办党支部要在本单位党的建设上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让党的执政地位始终坚如磐石。

党风廉政建设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首要举措。全面从严治党是加强党的建设的总方针总要求,是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根本政治保证。体现了党中央对管党治党规律认识的深化。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党风廉政建设是提升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市委办党支部全体党员要正确认识和把握党的领导是核心,党的建设是根本,全面从严治党是总方针,党风廉政建设是重中之重的内涵及关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各级党委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认识到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的极端重要性。

二、坚持问题导向,主动扣紧责任

我们党仍将面临着长期执政、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外部环境的四大考验和精神懈怠、能力不足、脱离群众、消极腐败的四大危险。一些党员干部党的观念淡漠、理想信念不坚定、对党不忠诚、组织涣散、纪律松弛、脱离群众、独断专行、弄虚作假、庸懒无为,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好人主义、拜金主义不同程度存在;“四风”问题以隐形变异方式仍然显现;任人唯亲、跑官要官现象时有发生;滥用权力、贪污受贿、腐化堕落、违法乱纪、阳奉阴违、团团伙伙等现象局部仍滋生蔓延;一些地方和部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仍未得到根本解决;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不严格执行党章,漠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无视组织原则现象仍很突出。这些问题,对我们党的执政地位构成了危机、构成了威胁、构成了挑战。

市委办党支部要牢固树立危机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来自于权力,权力是责任的外壳,责任是权力的内核。有权必负责,负责必担当。因此,紧紧牵着党支部主要负责人责任这个“牛鼻子”,落实突出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总遵循总依据;同时,落实巡视整改、巡察工作、党内监督、“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主体责任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有力支撑。

三、强化责任担当,全面落实主体责任

市委办党支部履行主体责任要实现“四化”,即传导深入化、措施具体化、机制长效化、方式多元化。

(一)履行主体责任传导深入化

1.坚持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思想,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的教育,保证党的大政方针贯彻执行。

2.加强党的建设。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高支部主体责任意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3.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系列重要论述和自治区党委、呼伦贝尔市委和根河市委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定。

4.加强党内监督。着力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

(二)主体责任措施具体化

5.加强组织领导。9月22号前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及时传达《呼伦贝尔市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呼党发〔2017〕10号)和《呼伦贝尔市委员会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等3各责任清单的通知》(呼党发〔2017〕10号)文件精神。

6.建立责任清单。要结合支部实际,突出问题导向,列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个人责任等三个责任清单。时刻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首要任务来抓。

(三)履行主体责任机制长效化

7.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党章是党内根本大法,是全党的总遵循总规矩。以理论培训班、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等制度为主要抓手,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等内容为抓手,严格执行党委(党组)工作(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突出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坚持“四个服从”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

8.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支部书记每月对“三会一课”记录进行检查。落实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机制建设,落实管用有效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和办法;不断加强党内权力运行、党内监督的建设和执行力,强化权力运行全过程监督。

9.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邀请市委办纪检组长对市委办党支部进行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签订廉政建设承诺书。支部纪检委员定期向纪委报告市委办党支部反腐败教育工作情况,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10.构建良好政治生态。着力解决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及谈心谈话制度等;支部党员领导干部发挥带头作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四)履行主体责任方式多元化

11.选好用好支部班子干部。按照要求,严肃认真做好市委办党支部2017年支委成员换届工作,在选好用好支委成员上做到意识过硬、品格过硬、作风优良的党员,建立并严格落实激励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容错纠错机制。

12.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向基层延伸,及时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警示教育;建立健全维护群众利益长效机制,建立市委办党员干部帮扶困难低收入群众办法,完善内业台账。

13.抓好作风建设。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牢固树立党的宗旨意识和密切党与群众的血肉联系;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践行“三严三实”,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28条配套规定、呼伦贝尔市委实施意见和我市相关规定,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

14.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履行支部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抓好主体责任落实;根据上级党委和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及时召开支部大会和支部委员会,每年至少开展1次廉政建设主题党日、开展1次反腐倡廉专题学习;发挥廉洁从政表率作用,教育并管好子女、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15.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协助支部书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主要领导责任;履行分管职责,落实具体任务,注重日常监管,搞好廉政风险防控;落实领导干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四、找准职责定位,全面落实纪检组长和纪检委员监督责任

(一)履行监督责任专责性

1.协助支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和反腐败警示教育工作,参加纪委主题知识竞赛、参观反腐败工作图片展,落实定期汇报工作机制。

2.强化监督问责。加强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的监督检查;制定并组织全体党员签订严守纪律责任状,重点监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党员行为。

3.深化意识形态领域监督问责。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学习。加强意识形态领防范育,开展党员宗教信仰问题排查。

(二)履行监督责任多样性

4.加强作风监督。聚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隐形变异“四风”问题,紧盯“关键少数”,用“关键少数”作风转变影响带动大多数;推进作风建设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5.深化民生监督。把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作为工作的重要突破口,开展党员带党徽亮身份等工作,严防简单粗暴、吃拿卡要、欺压群众以及“四风”等突出问题。

6.加强扶贫领域监督。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把握职责定位,对党员进社区、帮扶困难群众、开展志愿服务等活动进行检查,规范内业资料。

(三)履行监督责任能动性

7.加强自身建设。建立纪检组长和支部纪检委员分工协作机制,建立和完善内部监督相关制度,加强自我监督,切实解决“灯下黑”问题,全面提升自身能力和素养。

8.强化职能履行。协助市委办党支部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监督责任负总责;贯彻上级党委、纪委和同级党委(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部署和要求,及时向市委办党支部提出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五、建立保障措施,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到位

(一)完善责任机制。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签字背书”,与责任对象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主体责任人和监督责任人要对市委办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审阅把关,提出审阅意见并签名。

(二)实施清单管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市委办党支部书记、支委成员党建责任清单,责任清单要充分体现工作实际和岗位特点,做到权责一致。

(三)实行履责报告。市委办党支部书记每年要向组织部进行党建述职,对年度党建工作进行总结,提炼工作亮点,改进举措,建立整改台账。

(四)建立工作档案。落实全程纪实规范,分类建立支部党建工作档案,内业资料详实、规范、严谨、细致记录。全程留痕,形成完整的档案资料。

(五)落实廉政谈话。将廉政建设纳入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不定期开展廉政教育和谈话,提醒督促市委办全体党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六)传导责任压力。突出支部党建“一把手”的关键作用,切实解决“上紧下松”的问题,形成支部书记抓、支委成员干、全体党员参与的分工协作机制。

(七)宣传教育引导。市委办党支部召开会议,学习有关落实“两个责任”的文件、会议精神,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抓严、抓实,促使领导干部真正承担起职责。

 

 

根河市委办公室党支部

2017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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