敖政发〔2019〕107号 关于成立敖乡居委会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的通知
乡直各单位、居委会:
按照根司发【2019】55号文件要求,敖乡法律服务工作站充分认识到在社区居委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制的重要性,把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摆在重要位置,加快工作室建设步伐,夯实工作基础。为了构建和谐敖乡,维护社会稳定,开展好法律服务工作。
敖乡居委会法律服务室名称及组成人员如下:
1、敖乡使鹿文化社区居委会法律服务室
主任:吴旭红
成员:吴旭杰
鄂高斯娜
根河市敖鲁古雅鄂温克乡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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