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前进入春季森林草原防火期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驻市有关单位:
按照呼伦贝尔市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关于全市提前进入春季森林草原防火期的通知》(呼防指发〔2019〕3号)要求,根据我市今春积雪少、回暖快的实际情况,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全市于2019年3月3日进入春季森林草原防火期。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防火责任,加强部门协同配合
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部门分工责任制,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防火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为主要责任人,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为单项工作具体责任人,逐级落实好包片责任制,划定防火责任区,做到定专人、定职责、定区域、定时间、定要求、定目标,实现防火区域全覆盖,确保不留死角和盲区。
当前全市机构改革正在深入推进阶段,应急管理、林草、气象、森林消防等部门要密切,建立信息沟通和会商研判机制,及时了解和掌握森林草原火灾防治工作、气象和灾情变化、战备等情况,确保做到火灾防控早发现、早预警、早扑救,不出空档和漏洞。
二、强化野外火源管理,做好防火宣传教育
各地要严格执行《野外火源管控工作方案》《呼伦贝尔市野外火源管理办法》及四个相关规定,调整重心,关口前移,增岗加哨,积极采取有针对性措施,切实管住火源。关键时期地方专业扑火队和森林消防大队要到重点防区靠前驻防,最大限度地消除火险隐患。
各地要严格按照《市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和人员,对自然保护区、旅游景区、湿地公园和林区重点地段开展专项防火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防火意识,使“护林防火,人人有责”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引导教育广大群众文明用火、安全用火、依法依章用火。积极倡导文明祭祀活动,重点抓好清明节期间防火宣传教育活动。
三、严格执行值班调度,认真开展应急演练
各地要严格执行24小时防火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上传下达防火信息,确保政令和信息畅通。要严格落实卫星监测核查“零报告”制度,确保2小时反馈率100%。要严格执行森林草原火灾报告制度和归口管理制度,坚决杜绝迟报、瞒报、漏报以及有火不报、大火小报、多头上报等行为发生。各地防火第一责任人要不定时对防火值班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对脱岗、漏岗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贻误扑火战机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要按照“五个早到位”的工作思路,即:思想早发动、工作早谋划、物资早准备、人员早到位和任务早部署,修改完善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火灾,要依案而动,依案运行。森林消防大队要时刻处于备战状态,做好应急出动准备,高标准落实好靠前任务;航空护林局要科学制定飞行计划,做好机降灭火等各项准备工作,扎实地开展好一体化训练,确保一旦发生第一时间消灭在萌芽状态,维护地区森林草原生态安全。
此通知
2019年3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根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