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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西街道工作委员会“三重一大”事项清单

文章来源:河西办事处 作者:沈显琪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29日 点击数: 字体: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根河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三重一大”事项清单〉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制度,严格执行民主制,切实提高党工委决策行为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结合《中共河西街道工作委员会议事规则》,制定中共河西街道工作委员会“三重一大”事项清单。

一、重大决策事项

(一)组织传达中央、自治区党委、呼伦贝尔市委和根河市委的重要会议、文件精神、重大决策部署,中央、自治区、呼伦贝尔及根河市主要领导的重要讲话、指示和批示,结合街道实际、研究制定具体贯彻意见和工作部署。

(二)研究审定以党工委名义上报的重要报告、请示和代表党工委制发的重要文件、发布的重要报告、发表的重要讲话和文章。

(三)研究决定党工委召开的各项重要会议,并研究审议相关重要文件及贯彻落实会议的意见和措施。

(四)研究街道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等方面的重大事项;对宣传思想文化、意识形态、组织、纪检、群团、统战、政法等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对配合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巡视及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呼伦贝尔市委和根河市委巡察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方面重要事项作出安排部署。

(五)研究审议街道人大工委、政协联络办方面的重大事项,对辖区内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选举工作严格审核把关。

(六)研究决定街道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重要工作举措、重大民生保障、城市建设等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问题。

(七)研究涉及全局稳定的重大事件处理、重大信访矛盾化解、重大事故处理以及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等关系长远发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等方面的重大事项。

(八)研究全年和阶段性重要工作部署等事项及其他需要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

二、重要干部任免事项

(一)研究科级后备干部人选,并做好向上级党委的推荐、提名工作。

(二)讨论决定街道所属部门负责人的任免,研究决定街道机关和社区有关人事调动事项。

(三)按有关规定讨论审批所属党组织的设置、变更或撤销;研究审批所属党组织成员的职务任免;讨论审批和处置党员。

三、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一)研究审定重大建设项目安排。

(二)研究审定重大投资项目安排。

(三)研究审定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安排。

(四)研究审定重大活动和节庆活动安排。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

(一)研究审定上级拨付本街道的各项资金执行情况。

(二)研究审定数额较大资金的支出和使用方案。具体包括:单项支出在1万元及以上的支出项目;上级没有指定用途的单项支出额度较大的支出项目;需要提交的其他重大资金使用情况。

(三)研究审定较大国有资产处置方案。

(四)社区党组织为群众服务资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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