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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办事指南

办事指南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郭秋玲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26日 点击数: 字体:

事项名称: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办事指南

设定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 第七条

申请材料:

1、根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行政许可审批表(一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执法局接收申请材料;按照许可的法定条件、标准,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许可申请是否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决定是否受理。同时,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分别做出处理: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单位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5、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要求,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6、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按要求出具书面凭证。

实施对象和范围:根河市内需要申请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的单位。

收费标准:无

办理地址:根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咨询电话:5234265

网上申请网址:无

根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城市道路占用许可程序办事指南

设定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198 号)

申请材料:

1、根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行政许可审批表(一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按照许可的法定条件、标准,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事项是否属于行政主体的职权范围,许可申请是否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决定是否受理。同时,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分别作出处理: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单位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5、申请材料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要求,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6、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均应出具书面凭证。

实施对象和范围:根河市内需要申请道路占用许可的单位。

收费标准:无

办理地址:根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咨询电话:5234265

网上申请网址:无

根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城区户外广告场地设置审批办事指南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申请材料:

1、根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行政许可审批表(一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告知申请人向有关部门申请;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充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现场退回材料,发放一次性补件通知书。工作人员对申报材料内容进行审查,事实清楚,材料齐全,能够当场作出许可的,呈报市城管局行政审批服务科负责人审核,当场作出许可决定;需现场勘验的,通知市广告办一个工作日内组织勘验工作,并告知当事人。

实施对象和范围:根河市内需要申请户外广告设置许可的单位。

收费标准:无

办理地址:根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咨询电话:5234265

网上申请网址:无

根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城市道路挖掘许可程序办事指南

设定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198 号)

申请材料:

1、根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行政许可审批表(一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按照许可的法定条件、标准,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事项是否属于行政主体的职权范围,许可申请是否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决定是否受理。同时,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分别作出处理;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2、申请事项不属于本单位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5、申请材料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要求,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6、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均应当出具书面凭证。

实施对象和范围:根河市内需要申请道路挖掘许可的单位。

收费标准:无

办理地址:根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咨询电话:5234265

网上申请网址:无

根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许可

设定依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2007年4月28日建设部常务会议通过,建设部令第157号,2015年5月4日修正本) 第十七条

申请材料:1)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

2)垃圾收集具有全密闭、自动卸载、防臭防遗撒、防渗沥液滴漏功能的运输工具。

3)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

4)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机械设备、车辆的停放场所。

办理材料:

1)企业申请文件。

2)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申请表。

3)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码证。

4)企业许可证申请表所列的全部工程技术人员、经济管理人员身份证、毕业证书、职称证书、驾驶证书。企业申请表中所列人员的劳务合同及近一个月的社保明细复印件,企业近一个月社保缴费凭证的复印件。

5)企业办公场所、车辆停放场所的证明

实施对象和范围:根河市内需要申请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

收费标准:无

办理地址:根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咨询电话:5234265

网上申请网址:无

根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

设定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198 号)

申请材料:1.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申请表;

2.申请报告;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4.工程建设方案、施工设计图纸、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

5.申请事项涉及的林园、交通等各有关部门批准文件。

办理材料:1.申请事项不影响道路正常的交通秩序和其它原有管线的正常运行;

2.有工程项目建设方案、设计文件等;

3.涉及道路交通设施的,应当征得公安交警部门的同意;

4.涉及道路绿化的,应当征得园林部门的同意。

实施对象和范围:根河市内需要申请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的单位。

收费标准:无

办理地址:根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咨询电话:5234265

网上申请网址:无

根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

设定依据: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 《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8号)第十七条、第十八条。

申请材料: 1.城市道路占用审批表1份;

2.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份;

3.施工图纸1份。

实施对象和范围:根河市内需要申请桥梁上架设各类管线的单位。

收费标准:无

办理地址:根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咨询电话:5234265

网上申请网址: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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