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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根河市兴安经济开发区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根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05日 点击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驻市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对根河兴安经济开发区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王成石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贾德春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刘  伟 市人大副主任

成  员:刘晓晶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常  莉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秦余朝 市委编办主任

刘伟光 市发改委主任

禹贵文 市教体局局长

黄少彬 市工信局局长

孟繁立 市人社局局长

田  栋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宋建政 市住建局局长

李家胜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高铁成 市农牧水利科技局局长

李仲华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卜伶生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顾艳芬 市统计局局长

胡耀臣 市林草局局长

殷丽新 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跃喜 好里堡办事处主任

刘  阳 冷极圈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唐惠群 市税务局局长

孙德强 市政府督查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局,办公室主任:黄少彬(兼);办公室副主任:刘阳(兼),负责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研究提出开发区设置、建设、改革、转型升级等方案措施;审定开发区相关规划的编制工作;协调解决开发区建设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制定开发区振兴计划并推进落实;切实承担起开发区管理职责,对照“评价办法”中下达的考核体系对开发区建设发展和运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价(具体评价办法参照呼政办发〔2018〕13号文件要求)。

今后,除市领导外,其他人员如有变动,由领导小组自行调整,市政府办公室不在另行发文。

2019年8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根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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