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根河市兴安经济开发区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驻市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对根河兴安经济开发区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王成石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贾德春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刘 伟 市人大副主任
成 员:刘晓晶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常 莉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秦余朝 市委编办主任
刘伟光 市发改委主任
禹贵文 市教体局局长
黄少彬 市工信局局长
孟繁立 市人社局局长
田 栋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宋建政 市住建局局长
李家胜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高铁成 市农牧水利科技局局长
李仲华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卜伶生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顾艳芬 市统计局局长
胡耀臣 市林草局局长
殷丽新 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跃喜 好里堡办事处主任
刘 阳 冷极圈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唐惠群 市税务局局长
孙德强 市政府督查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局,办公室主任:黄少彬(兼);办公室副主任:刘阳(兼),负责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研究提出开发区设置、建设、改革、转型升级等方案措施;审定开发区相关规划的编制工作;协调解决开发区建设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制定开发区振兴计划并推进落实;切实承担起开发区管理职责,对照“评价办法”中下达的考核体系对开发区建设发展和运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价(具体评价办法参照呼政办发〔2018〕13号文件要求)。
今后,除市领导外,其他人员如有变动,由领导小组自行调整,市政府办公室不在另行发文。
2019年8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根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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