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提请市政府会议研究事宜程序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规范市政府会议工作,保证会议质量,提高会议效率,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市政府会议组织工作实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提请市政府会议审议的议题,会前应当充分会商协调,认真研究提出意见,要符合政策、法律等方面的规定,具备上会研究的基本条件。
2.议题审定程序是:议题主办部门向市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分管副市长审核把关提出意见——市长审定同意。
3.议题主办部门提出的提请会议申请时,要提前将会议议题、上会时间、研究会议层次(党组会、常务会、市长办公会)、会议材料等相关资料经主要领导把关后,一并报送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人:鞠勇;电话:5222648;邮箱:344695480@qq.com
2019年2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根河市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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