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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河市满归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满归镇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10日 点击数: 字体: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精神,根据《关于进一步扩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呼机编发[2017]71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职能为核心,以建立健全基层行政执法体系为重点,以推动行政执法重心下移、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整合规范执法主体、优化执法力量配置为主要内容,全面推进城乡统筹的跨部门、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统一协调指挥机制,加快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切实增强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和社会管理水平。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问题导向、重点突破。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当前行政执法中存在的职责交叉、重复执法、执法缺位和执法队伍膨胀等突出矛盾和问题,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执法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建立健全统一高效的基层行政执法体系。

2.坚持精简效能、权责一致。按照精干高效的要求,清理整顿和整合归并执法机构,调整优化行政执法资源配置,减少执法层级,落实执法责任,提升执法效能。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合理划分相关业务主管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职责权限,实现政策制定、行政审批与监督处罚职能相对分开,监督处罚与技术检验职能相对分开。

3.坚持积极稳妥、分步推进。按照“总体设计、先易后难、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的要求,加强改革整体规划和统筹协调,明确实施步骤和阶段目标,健全完善工作推进机制,确保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平稳有序推进。

    二、主要任务

   (一)确定实施综合行政执法的范围

综合行政执法重点在基层发生频率较高、与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关系密切、多头重复交叉执法问题比较突出、专业技术要求适宜的公共安全、生态保护、城镇管理、社会管理、民生事业等领域进行。满归镇实施综合行政执法的范围确定为集中行使乡镇文化执法、农牧水利执法、市政建设执法、城市绿化、环境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满归镇开展综合行政执法的具体内容包括:

1.行使文化、娱乐场所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权;

2.行使镇容镇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

    3.行使城乡规划(含风景名胜)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

    4.行使城镇绿化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

5.行使市政公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

    6.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社会生活噪声、饮食服务行业超标排污行为,对大气排放粉尘、恶臭气体等物质(工业领域除外)的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

7.行使陆域渔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非法捕渔破坏渔业资源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

8.行使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监督检查权;

    以上8个方面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于2017年底前分步实施到位,并根据实施情况分批向社会公告划转的职权事项,同步调整公布有关部门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

   (二)确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设置和编制配置

    设立满归镇综合行政执法局,人员由镇政府具有行政执法权的部门工作人员组成,编制整合到该综合行政执法局。即将计生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水利工作站、农牧综合服务中心、市政建设管理办公室部分职能整合到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划归综合行政执法局。通过现有人员培训考核拿到执法资格,并逐步考录、招聘相应人员进行充实。

   (三)相关职责边界界定

    结合“四张清单一张网”建设,明确划分业务主管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职责。业务主管部门主要负责源头监管,依法履行政策制定、审查审批、批后监管、指导监督等职责;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依法履行后续监管、行政处罚及其相关的行政强制等职责。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业务主管部门按照建立健全部门间无逢衔接的监管机制的要求,以清单形式逐项界定监管边界,厘清源头监管、后续监管、末端执法的界限,明确双方的责任,签订行政责任书,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以清单的形式仍无法明确责任边界的,应当补充具体案例,通过分解具体案例的各处置环节,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

三、实施步骤

满归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方案编制阶段2017年5月3日)。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10月31日前)。完成职能整合、机构组建、人员编制划转、办公设施配备等工作,明确监管任务和责任要求,初步建立新的监管执法体制和机制,并投入试运行。

(三)完善提升阶段2017年12月31日前)。及时总结改革工作,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制定深化和提升的措施及计划,逐步配齐相关执法人员,持续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工作。 

     四、工作机制

   (一)建立协作配合机制。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意见,制定业务主管部门和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明确业务主管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信息共享、执法协助、业务培训、技术支持、举报受理、案件移送等方面的协作配合责任,建立健全部门间责任追究制度,将部门协作配合落实的情况纳入法治政府考核的内容。业务主管部门和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进一步制定符合本部门实际的协作配合落实措施。

   (二)建立投诉举报统一受理转办考核机制。以投诉举报热线为载体,在全镇整合优化各职能部门非紧急类政务服务热线功能,建设集消费投诉、经济违法行为举报和行政效能投诉为一体,统一、便民、高效的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规范职能部门处理投诉程序,强化外部监督,实现统一接收、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统一督办、评价反馈的业务闭环,进一步优化行政执法管理流程。

   (三)健全职责分工争议协调机制。业务主管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发生职责分工争议的,由双方在对违法行为先予协同处置的前提下,按照统一效能、权责一致、不推诿、不扯皮原则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请市人民政府决定。

(四)完善行政执法保障机制。一是强化执法规范化保障。根据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有关标准,落实和配备基层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办公场所、标志标识,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二是车辆保障。需配备的行政执法车辆,由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使用。必须严格按照公务车辆管理规定使用。三是组织保障。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和安排下,镇综合行政执法局组建。划归到综合行政执法局人员,原则上不参加镇党委政府其他业务工作和考评,由镇综合行政执法局统一调配、考核;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制定完善相应的管理和工作制度报镇党委、政府审批后执行;综合行政执法局必须定期向镇党委、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四是完善公安保障机制。由镇派出所落实必要警力即时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活动,对以暴力等手段妨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上级主管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等有关要求,全面公开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对外公开执法主体名称、执法职权和依据、执法程序和标准、执法人员信息,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权。完善社会监督机制,畅通监督渠道,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镇政府领导任召集人,镇各基层站所领导为成员的满归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要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镇政府,负责相关具体工作,并建立健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推进机制。

   (二)明确工作责任。镇区各相关职能部门在镇政府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积极稳妥做好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相关工作。

   (三)严肃工作纪律。改革期间,各有关部门继续按照现有的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上下贯通、运转顺畅,严禁出现思想混乱、队伍涣散、工作断档现象。

 (此件主动公开)

 

 

                               满归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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