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支部工作职责及分工
为切实加强我单位机关党的组织建设,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我单位党支部组织建设、工作职责如下。
一、党支部工作职责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员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学习党的历史,同时广泛学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等各方面知识,建设学习型党组织。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服务,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对党员进行监督,督促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五)开展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和反映群众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六)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
(七)处理好支部日常工作,按期向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八)协助局党组抓好党建、帮扶等工作,并履行其他相应职责。
(九)协助上级党组织履行好其他职责。
二、党支部组成人员名单及职责
支部书记:赵 鹏
党支部书记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的决议,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党支部工作,将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讨论。 2.认真搞好党的自身建设,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3.组织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了解执行中的问题和反映,按时向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经常与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相互配合,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单位内部党、政、工、团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5.抓好支委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支委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团结,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另外,不设纪律检查委员的党支部,有关纪律检查方面的工作,一般由党支部书记负责。
组织委员(兼宣传委员):张丽娜
党支部组织委员是支部委员会的成员之一,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管支部的组织建设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实际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做好支部换届选举和委员出缺增补的具体工作;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党支部书记、宣传委员和纪律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收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和奖励的建议; 3.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正确掌握党员发展工作方针,了解积极分子的情况,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负责对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 4.做好党员管理工作,根据本支部实际情况,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认真搞好评选先进党支部、先进党小组和优秀党员活动,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不设纪律检查委员的党支部,有关纪律检查方面的工作,一般由组织委员负责。 5.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
纪检委员:李业超
纪律检查委员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管纪律检查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 1.负责党组织的作风建设,经常对党员进行党规党法、党纪国法和共产主义道德的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防止和纠正不正之风。 2.保障和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使之不受侵犯。要经常检查党员执行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情况,同各种违反和败坏党风的行为作斗争 ; 要严格执行 《中国共产党党员保障条例 ( 试行 ) 》,明确党员正确行使权利的原则和保障党员行使权利的措施。 3.经常对党员进行纪律监督,检查党员执行党章和党的纪律的情况,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违反党的纪律的案件。 4.负责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对他们进行有针对性的帮助、教育工作,帮助、教育他们改正错误,鼓励他们积极工仟。 5.经常向支部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汇报和反映本单位党风党纪的情况和本单位纪律检查工作的情况。 6.按照上级要求实事求是地及时申报副处以上领导干部的收入情况。 纪检委员受支部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双重领导,以支部委员会的领导为主。在工作中如与支部委员会有不同意见,可向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