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财务预算公开
根河市满归镇人民政府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二〇一八年四月六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根河市满归镇人民政府是根河市人民政府主管满归镇党委、政府的综合管理部门。
(二)部门主要职责
党委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及本级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讨论决定本级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
2、领导、监督本级政权机关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正确行使职权。
3、加强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组织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使用和监督工作。
4、领导本级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社会文明,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
5、负责党代会、人代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协调组织本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挥参政议政作用;协助市民人民武装部工作。
6上级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政府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在林区的各项方针政策,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落实本级单位、人大关于政府工作的决策。
2、加强对林区经济工作的管理和组织协调,推进林区结构调整,加快农牧业产业化进程,引领林区劳动力向城镇和二、三产业转移,促进林区经济健康发展。
3、保护国有和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为城镇居民提供信息服务、就业服务和科技服务,开展文化、体育、教育、医疗卫生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公益事业发展。
5、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及相关规定,加强对社区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社区居民委员会自治组织的作用,调动居委会和城镇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6、改善和优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服务环境、生活环境。
7、协调与上级各业务部门的关系,推进本行政区域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
8、办理上级政府、同级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根河市满归镇人民政府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根据上述职能,满归镇党委、政府内设机构为三个综合办公室,即: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我单位无下设独立核算机构。
2018年度,核定满归镇政府行政编制30名,核定工勤编制为3人,事业编17人。实有人数38人,退休25人。经费均实行财政全额管理。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486.37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52.61万元,增长12.13%,增加主要是由于人员增加。
支出预算486.37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52.61万元,增长12.13%,增加主要是由于人员增加。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536.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486.37万元,占比90.73%;上年结转49.72万元,占比9.27%。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486.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1.87万元,占比99.07%;项目支出4.5万元,占比0.93%。
主要用于机构运转、工资发放、文化站专项经费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536.0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486.37 万元,上年结转49.7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195.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7.38万元。主要用于工资发放,机构运转。
2、文化体育与传媒类25.7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08万元。主要用于工资发放,机构运转,文化站专项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30.7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3.52万元。主要用于工资发放。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24.3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25万元。主要用于工资发放,医疗保险缴纳。
5、城乡社区类58.6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1.93万元。主要用于工资发放,机构运转。
6、农林水类24.0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4.08万元。主要用于工资发放,机构运转。
7、住房保障类27.1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13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纳。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7万元,比上年增加8.4万元。其中:
1、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13.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8.4万元,增加原因为结算以前年度欠款。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9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 2.7万元,下降40.9%。其中,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7万元,下降40.9 %减少原因为本单位严格控制公务用车,严禁公车私用。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8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6.65万元,比上年增加1.96万元,增长4.3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共有车辆4辆, 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我单位2018年有文化站专项项目,预算金额4.5万元,申请此专项是为了丰富我镇文化娱乐水平,开展文化娱乐活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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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