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河市人民法院疫情期间“三要求”过廉洁清明节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和作风建设的重要讲话以及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做到在疫情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成果的当下,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好环境,根河市人民法院要求全院干警做到“三要求”。
一是要落实主体责任,做到一岗双责不松懈。坚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节前,各环节干部积极向所分管的部门干警谈心谈话,充分做到“管好自家人,看好自家门”。 院党组切实担负起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做到严格要求、严格监督、严格管理,让干警知底线、不踩红线,通过各种形式,向干警发信号、提要求,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
二是要增强思想认识,做到监督检查零违纪。根河市人民法院制定《清明假期工作纪律》,对值班期间工作纪律进行重申,值班干警在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的同时,做到不空岗、不酗酒,严明纪律,并按时向上级法院、相关部门汇报值班情况。全院干警要严格遵守《根河市人民法院节假日公车封存管理制度》,节假日期间公务车辆一律定点封存停放,车钥匙、油卡及行驶证统一由后勤服务中心集中管理。三是要强化党员意识,做到疫情期间不聚集。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全院干警要充分意识到现阶段境外疫情爆发的严峻形势,做到不扎堆、不聚集。要带头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勤俭节约,移风易俗,严于律己,率先垂范,严格遵守各项廉政规定,持续深入反对“四风”突出问题,牢记禁令,以身作则,维护法院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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