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财务决算公开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根河市满归镇政府
2016年度决算相关说明
第一部分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根河市满归镇政府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一)、政府
1、贯彻党和国家对林区的各项方针政策,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落实本级党委、人大关于政府工作的决策。
2、加强对林业经济工作的管理和组织协调,推进林业结构调整,加快农牧业产业化进程,引导林区劳动力向城镇和二、三产业转移,促进林区经济健康发展。
3、保护国有和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维护社会制度和稳定,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为城镇居民提供信息服务、就业服务和科技服务,开展文化、体育、教育、医疗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服务;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公益事业发展。
5、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及有关规定,加强对社区工作指导,充分发挥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的作用,调动居委会和城镇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6、改善和优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服务环境、生活环境。
7、协调与上级各部门的关系,推进本行政区域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
8、办理上级政府、同级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党委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及本级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讨论决定本级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
2、领导、监督本级政权机关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正确行使职权。
3、加强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组织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使用和监督工作。
4、领导本级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社会文明,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
5、负责党代会、人代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协调组织本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挥参政议政作用;协助市人民武装部工作。
6、上级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根据上述职能,满归镇党委、政府内设机构为三个综合办公室,即: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各办公室的职责是:
1、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辖区内党的组织、宣传、统战、纪检、群团工作;负责本级政务、事务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反映情况,提供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指导和协调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辖区公安派出所和司法所工作;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财务、统计、审计、科技、个体私营经济管理和农牧水利等经济管理工作,农牧业产业化和技术推广、服务工作;经济结构、产业结构调整工作;规划、建设、交通、环卫、物业管理及经济发展环境优化工作;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3、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辖区内人口管理、计划生育、民政、民族宗教、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等工作;发展公共服务和福利事业;指导居委会工作;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4、满归镇人民武装部:负责本辖区民兵组织的管理和军事训练、战备演练、组织动员兵员,完成战备勤务和保障任务;上级人民武装部交办的工作。
第二部分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根河市满归镇政府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527.3万元,支出总计527.3万元。预年初预算相比,收入增加137.43万元,支出增加137.43万元。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27.3万元,支出总计527.3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入增加137.43万元,支出增加137.43万元。
二、关于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527.3万元,支出总计527.3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减少46.14万元,下降8%;支出减少46.14万元,下降8%。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较上年减少;二是节能环保支持较上年减少。
(二)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511.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1.42万元,占100%。
(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513.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3.76万元,占100%。
(四)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27.3万元,支出总计527.3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减少46.14万元,下降8%;支出减少46.14万元,下降8%。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较上年减少;二是节能环保支出较上年减少。
(五)关于201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513.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3.76万元,占100%。
(六)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3.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37.8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03.46万元,津贴补贴140.49万元,奖金1.1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万元,退休费146.56万元,抚恤金15.23万元,住房公积金19万元。,较上年增加8.1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较上年减少。公用经费7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9.11万元,手续费0.07万元,电费3.79万元,邮电费0.7万元,取暖费10.92万元,差旅费13.24万元,维修(护)费1.38万元,培训费0.79万元,公务接待费21.96万元,专用燃料费0.5万元,劳务费3.85万元,工会经费0.7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84万元。较上年减少29.4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维修(护)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较上年减少。
(七)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30.8万元,支出决算为30.8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8.8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1.9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2016年全覆盖任务投入人力多,地区多,用车频繁;二是清理以前年度欠款。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30.8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84万元,占28.7%;公务接待费支出21.96万元,占71.3%。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8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84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的维护维修。车均运维费2.2万元,较上年增加0.2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全覆盖任务投入人力多,地区多,用车频繁,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21.96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21.96万元,接待180批次,共接待1,690人次。主要用于一是日常公务接待;二是本年度全覆盖接待任务。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48万元,比2015年减少48.83万元,降低46.4%。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工作较上年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比2015年减少6.97万元,降低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进行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比2015年增加4辆,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频繁,任务重;其他用车0辆,比2015年减少4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评价
应推进预算主管部门开展绩效评价,进一步落实支出责任;进一步拓展绩效评价管理模式,在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的基础上,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和专项资金政策评价试点;加强对预算部门和评价机构的政策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质量。
……(至少应包含以下信息:本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设置及绩效评价总体情况,有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的部门应说明项目的绩效评价开展情况及评价结果。)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瑞华 联系电话:0470-5373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