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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困难群众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根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26日 点击数: 字体:

各乡镇、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现对全市困难群众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协调领导小组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人员组成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贾德春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刘晓晶  市政府办主任

刘伟光  市委办副主任、市发改委主任

成  员:王洪家  市民政局局长

闫  君  市发改委副主任

张建军  市教体局副局长

刘森玉  市财政局副局长

田凤雨  市人社局副局长

刘承辉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沈  斌  国家统计局根河调查队副队长

张万军  敖乡乡长

张兴辉  满归镇镇长

于忠磊  阿龙山镇镇长

松  岭  金河镇镇长

李洪彪  得尔布耳镇镇长

王跃喜  好里堡办事处主任

梁柏谦  河东办事处主任

崔德臣  河西办事处主任

朱云啓  森工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办公室主任:闫君(兼),联系电话:5223588。

二、协调机构职责

为确保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化解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生活的影响,各部门要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及时向低收入群体发放临时价格补贴,落实好价格补贴联动机制。

(一)市发改委:牵头组织落实联动机制,适时提请市政府启动或停止实施困难群众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及时做好执行情况汇报工作。

(二)国家统计局根河调查队:负责向市发改委、财政局、教体局、民政局、人社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提供每月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基础数据信息。

(三)市财政局:负责根据市民政局、人社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教体局等部门提出的市本级低收入群体临时价格补贴资金申请,审核后安排市本级财政补贴补助资金,监督检查各乡镇、办事处补贴资金发放落实情况。同时,统筹安排相关费用,以利于成员单位做好联动机制的相关工作。

(四)市民政局、人社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教体局:负责向联动机制相关部门提供全市城镇低收入群体的基础数据,组织实施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并汇总通报发放情况。

(五)各乡镇、办事处:负责掌握本地区救助对象的基础数据和生活状况,组织实施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确保本地区价格临时补贴工作及时落实到位。

三、工作要求

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认真落实困难群众价格补贴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积极协作,确保工作有效开展。同时,不断完善联动机制,充分发挥保障民生、稳定预期作用。

2019年8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根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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