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西街道工作委员会关于推荐出席党的十九大代表人选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河西街道党工委推荐出席党的十九大代表人选工作,根据《中共根河市委员会关于推荐全区出席党的十九大代表人选工作的通知》(根党字〔2017〕2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中共河西街道工作委员会推荐出席党的十九大代表人选工作方案》,相关事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党的性质,加强党的领导,发扬党内民主,严肃选举纪律,突出政治标准和先进性,体现代表广泛性,改善代表结构,规范代表产生程序,确保河西街道党工委推荐出的党的十九大代表人选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分布广泛、党员拥护。
二、推荐单位的划分
根据河西街道党工委党组织和党员分布情况,推荐全区出席党的十九大代表人选设5个推荐单位,包括:河西街道办事处机关党支部、桥西派出所党支部、幸福社区党支部、铁西社区党支部(含茗林山泉水厂党支部)、沿河社区党支部(包括鹿玲春酒厂党支部)。
三、代表应具备的条件
党的十九大代表必须是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能够模范遵守和贯彻党章,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能够努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能够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密切联系群众,热忱服务群众,有攻坚克难、敢于担当的精神,在生产和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受到群众拥护;能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公道正派,清正廉洁,道德品质好。
四、代表的名额构成及推荐要求
根河市委分配给河西党工委的党的十九大代表人选推荐名额共1名,全部为生产和工作第一线党员代表。
按照“生产和工作第一线党员扩大5倍确定推荐名额并分配给下一级推荐单位”要求,确定河西街道党工委分配给下一级推荐单位的名额5名,(具体分配方案见附件)。
各推荐单位要注意推荐工人、专业技术人员党员中的先进模范人物作为代表人选,并与近年来的党内表彰、劳模评选等各类表彰评比活动结合起来,特别要把获得过全国、全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和道德模范等称号,在全国或自治区、本系统有一定影响的生产和工作第一线党员纳入推荐视野。尤其要注意推荐提名十八大以来我市涌现出来的先进模范党员作为代表人选。
五、代表人选身份界定标准
党员领导干部的范围:县以上领导班子成员;党政机关厅局以上领导干部;中央管理的企业(包括拥有集团公司主要资产的股份公司)及其二级公司领导人员和省管企业领导人员;高等院校领导人员。
生产和工作第一线党员的范围:工人、专业技术人员等直接从事生产、服务和教科文卫体等工作的党员;县级以下党政机关的干部,包括乡镇、街道社区干部;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的处级及以下干部;中央和省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层及以下管理人员;中央和省管理的企业单位中层及以下管理人员;高等院校二级院系领导人员及以下管理人员;其他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管理人员。
工人党员的范围:各类企业和金融单位中的非脱产管理人员、非专业技术人员,包括产业工人和营业员、服务员等;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中的非脱产管理人员、非专业技术人员;党政机关中的非公务员。
专业技术人员党员的范围:企事业单位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人员。担任中小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管理职务,同时从事教学、科研等专业技术工作的,可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专业技术职称、在党政机关专业技术管理岗位上工作的党员领导干部,中央和省管理的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领导人员中的专家学者,不列为专业技术人员。
六、代表人选推荐提名的程序步骤和时间安排
安排部署阶段(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月6日)
1.传达学习根河市委的要求部署及会议精神。成立河西街道党工委推荐出席党的十九大代表人选工作领导小组,起草《河西街道党工委关于推荐全区出席党的十九大代表人选工作方案》,河西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后,上报根河市委组织部。
2.召开河西街道党工委推荐自治区出席党的十九大代表人选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河西街道党工委推荐全区出席党的十九大代表人选工作,并作好宣传和培训。
3.转发根河市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全区出席党的十九大代表选举工作宣传提纲》,将《宣传提纲》发放到每一个基层党支部,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各推荐单位要逐级进行安排部署。
推荐提名阶段(2017年1月7日-1月22日)
推荐提名要按照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的程序进行,保证所有党支部和党员都能参加党的十九大代表的人选推荐工作,行使党员民主权利。
4.2017年1月7日-2017年1月12日,从基层开始,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发动全体党员进行推荐提名,各党支部提出的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择优遴选,征求党员的意见后,经支部委员会决定,报河西街道党工委。
5.2017年1月22日前,召开河西街道党工委会议,对推荐人选充分酝酿,择优遴选,并征求基层党组织和纪检机关的意见后,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报根河市委组织部。
6.积极配合根河市委组织部做好有关代表人选的其他工作。
七、切实加强对党的十九大代表推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党组织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狠抓落实,使河西党工委推荐全区出席党的十九大代表候选人的过程,真正成为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的过程,真正成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断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过程,确保河西街道党工委推荐全区出席党的十九大代表工作圆满成功。
(一)严格落实组织领导责任。成立河西街道党工委推荐全区出席党的十九大代表人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各推荐单位要将推荐党的十九大代表人选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成立领导机构,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抓。各党支部要在河西街道党工委的统一领导下,细化工作步骤,严格工作程序,按照时间节点,周密组织实施,确保推荐提名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组宣办和纪工委、司法所、派出所,要在河西党工委的统一领导下互相配合,协同工作,履行好各自的职责,保证推荐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二)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各党支部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通过各种形式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党章,自觉遵守党章,为做好代表选举工作营造良好氛围。要围绕代表推荐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把思想政治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做好,激励广大党员积极参与代表人选的推荐提名。要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到,实行差额选举是发扬党内民主的重大举措,要正确对待推荐提名和选举结果,特别是要有针对性地做好遴选中落选同志的工作,放下思想包袱,继续做好工作。
(三)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各党支部必须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尽职尽责、发挥作用。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强化纪律自觉,严守纪律要求。以辽宁和湖南衡阳、四川南充等地发生的拉票贿选、破坏选举案为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加强对代表推荐工作全程的教育监督,在推荐提名时,要教育党员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不凭个人感情、人缘关系推荐,更不能拉关系,搞串通,拉推荐票;在确定代表推荐人选初步人选时,河西街道党工委将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尊重多数党支部和多数党员的意见,充分酝酿,认真讨论,集体决定。加大查处和问责力度,保持高压态势、坚持零容忍,对代表推荐工作中出现的各种违规违纪等不正之风,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决不手软。
(四)扎实开展代表推选工作的宣传。坚持循序、适度,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十九大代表人选推荐工作的宣传报道。重点宣传根河市委关于十九大代表推选工作的重要精神;突出各党支部和党员学习和履行党章、积极参与代表人选推荐提名情况的宣传报道;突出对严格把握代表条件和改善代表结构比例,确保代表的政治先进性、代表广泛性的宣传报道;突出对工人、专业技术人员等生产和工作第一线党员代表的先进模范事迹的宣传报道等。要严格执行党的宣传工作纪律,把握好宣传工作的节奏,突出不同阶段的宣传重点,注重发挥新兴宣传媒体的作用。同时,要密切关注舆情,及时、妥善应对网络信息,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