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工街道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清单
森工街道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清单
各支部、各部门:
现将《森工街道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清单》转发给你们,请严格对照《清单》内容尽快开展相关工作。
一、党工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
(一)领导责任
1. 党工委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集体责任。
2.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职责,明确领导班子及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分工,并推动落实。
3.党工委班子成员每年向市纪委汇报党风廉政建设述责述廉情况。
(二)教育责任
1.党工委领导班子及成员在中心组学习会中每年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警示教育活动。
2.党工委领导班子及成员领导班子按照职责分工,每年对党员干部开展廉政专题学习、廉政示范教育、警示教育等2次以上。社区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在党员大会中每年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廉政教育1次以上。
3.对本街道党员干部出现的廉洁从政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4.把廉政文化建设纳入党的建设和文化建设整体规划,纵深推进廉政文化“五进”活动。
5.重视和加强网络舆情分析研判,正确引导和处置网络舆情。
(三)管理责任
6.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关心纪检监察干部成长,支持纪工委履行职责,切实解决重大问题。
7.协助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查办工作,重视和支持街道纪工委案件查办工作,排除干扰和阻力,解决办案中的困难。
8.贯彻落实党风廉政法规制度,推进制度创新,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
9.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坚持干部任用条件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10.每年开展专项检查1次以上,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转变党员干部作风,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11.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12.对政令不通,阳奉阴违、工作不作为、任务不完成1-2次的,街道纪工委进行诫勉谈话,3次以上进行立案查处。
13.党员干部要统一思想,统一认识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违纪违规的严肃查处。
(四)示范责任
1.带头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
2.带头遵守《廉政准则》和《党员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在廉洁自律方面率先垂范,管好自己的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3.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
4.带头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根河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问题,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二、党工委领导班子成员的个人责任
(一)党工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
1.加强研究部署。根据上级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作出具体部署和安排。
2.大力支持纪工委工作。加强对案件查处工作的领导,敢于担当、敢抓敢管,推动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排除查办案件工作中的干扰和阻力,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采取积极有力措施,关心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3.高度重视廉政教育。把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党纪法规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不断增强廉洁从政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定期组织并主动参加党风廉政建设系列教育活动,中心组每年要安排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每年亲自讲廉政党课1-2次,支持和参与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廉荣贪耻的社会氛围。
4.做廉洁从政表率。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自觉接受监督,促进权力依法依规行使。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对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5.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组织召开党工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将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重要内容,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管理,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班子成员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并督促整改。加强对下级党支部主要负责人的监督管理,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社区党支部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并督促整改。
(二)、党工委其他班子成员分管范围内的领导责任
1.主动研究部署。协助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
2.支持查办案件。对发生在分管范围内的违纪违规案件,及时揭露,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及时查处。
3.加强督促指导。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指导,对分管部门、分管领域、社区党员干部开展经常性教育监管,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并及时制定防控措施和办法。
4.严格廉洁自律。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自觉接受监督,促进权力规范运行。教育管理好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三)党工委班子成员具体责任清单
1. 党工委副书记个性责任清单
(1)在社会管理创新、司法体制改革等工作中,同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2)安排部署全街道政法系统开展案件评查活动,及时发现、纠正、查处执法中不规范、不廉洁的问题。
(3)对在执法监督、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和处理涉法涉诉事件中发现的违纪问题,督促将相关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4)督促推进警务、检务、审务公开工作,促进司法公开公正公平。
(5)整治政法系统内的“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坚决纠正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中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6)督促深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建立健全预警机制。
(7)重点研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督促查处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纪案件。
2.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个性责任清单
(1)领导全街纪检工作,全面完成纪工委监督责任清单工作任务。
(2)组织开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查处涉农乱收费、乱摊派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3)督促查处涉农项目、涉农资金管理使用中违规违纪案件。
(4)督促指导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村务公开等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5)督促落实“收支两条线”各项规定,严格公共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6)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规模,深化“三公”经费公开工作。
(7)维护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和财经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党纪的行为。
(8)协助党工委加强党风建设,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加强“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纠正和查处违纪行为;督促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9)协助党工委制定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分解意见,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日常督查和年终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加强对所辖村、社区党总支及其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
(10)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定期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会议,加强成员单位办案协作配合,形成查办案件工作合力。
(11)以“零容忍”态度查办腐败案件,既严肃查处发生在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违纪违法案件,又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12)完善查办案件工作机制,案件线索处置和查办案件工作在向党工委报告的同时向市纪委报告;督促有关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将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到位。
(13)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的地方和单位,既严肃查处当事人,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14)坚持抓早抓小,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加强约谈、函询和诫勉谈话,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15)加强对党工委成员的监督,实行提醒告知、述责述廉等制度。
(16)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及时反馈选拔任用干部的廉政状况。
(17)会同党务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交流,及时调配优化干部结构。
(18)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教育监督管理,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
(19)督促各社区纪检小组全面履行监督责任,完成党风廉政建设纪工委监督责任清单工作任务。
3.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个性责任清单
严格执行廉洁征兵“五条禁令”。督促抓好全街国防动员和民兵预备役等相关工作中的党风廉政建设。
4.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个性责任清单
(1)坚持“好干部”标准,不断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办法,牢固树立“清廉为官、事业有为”的选人用人导向。
(2)组织开展干部为政心态教育,加强选人用人监督检查,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3)督促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 (4)对全街组织系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组部《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5.党工委委员、宣传委员个性责任清单
(1)在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发展中,同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2)组织安排党工委中心组开展反腐倡廉专题学习活动,加强对社区党支部中心组反腐倡廉专题学习的检查考核。
(3)强化反腐倡廉舆论引导,组织策划廉政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崇廉尚俭的浓厚氛围,加大反腐倡廉对外宣传力度。
(4)强化反腐倡廉舆情管控,加强对涉腐突发舆情的监测、研判与处置,凝聚反腐倡廉网络正能量。
(5)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创作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优秀廉政文化作品,组织开展廉政文化研究和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工作。
森工街道党工委
2018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