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支部关于党费收缴情况专项自查的报告
中共根河市委组织部:
根据上级党委的要求,我局及时开展了党费收缴工作专项自查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费缴纳情况
没有按半年、全年缴纳党费的情况。不存在没有缴纳党费、拖延缴纳党费的情况。年初按照文件要求安排人事、财务专人党员职工工资进行核算。月初缴纳党费,按季度及时上交上级党委专用账户。
二、党费计算基数、缴纳比例
我局严格按照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计算标准、缴纳比例,结合每位党员的工资额,收缴党费。
三、缴纳方式
党费缴纳不存在别人代交、组织垫交、单位扣交等现象,均由党员本人缴纳。
四、下一步党费收缴工作机制
1、在缴纳时间上,实行“党员缴纳党费日”制度,要求主动按月缴纳党费。每月第一周第一天为“党员缴纳党费日”(遇节假日顺延),党员要主动向支部缴纳党费。
2、在缴纳方式上,应当由党员本人交纳。不允许代交,不得垫交、扣交。
3、在交纳数额上,区分每位党员收入构成,核定计算基数、比例和数额,并向每位党员出具个人应交党费清单。工资调整时,及时调整基数。
4、在工作纪律上,明确处理要求。凡无故未按照规定数额、时间缴纳党费,当年党员不得被评为优秀。
5、建立规范的党费收缴台账。《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党员交纳党费标准统计表》;《党费收缴明细表》;中国共产党《党费证》同步按月记载。
此报告。
根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2月20日
上一篇:根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上半年 党建工作总结[ 08-05 ]
下一篇:根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实施方案[ 07-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