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根河市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任务分解表》和《根河市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各办公室、社区,桥西派出所:
《全区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由7大测评项目、58项测评内容、118条测评标准构成。测评采取查看档案材料、实地考察和问卷调查3种方式采集数据。现将《根河市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任务分解表》和《根河市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请逐项抓好落实,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具体工作人员
各责任部门要确定创城具体工作人员,全面负责本部门创建材料的收集、整理、编辑、报送和本部门创建活动的开展、内部协调,以及与河西街道创城办的对接联络等工作。
二、认真做好基础测评材料的收集和报送工作
全区文明城市测评采取材料审核(占总成绩40%)、实地考察(占总成绩40%)、问卷调查(占总成绩20%)3种方式采集数据。各责任部门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认真抓实抓好,力争在材料审核中获得满分。
(一)基础测评材料报送要求
1.根据测评内容、测评标准要求上报材料,首页列清目录,
使用A4纸,加盖公章,负责人签字。
2.材料收集的时间跨度为2016年、2017年,具有较强连续性的工作提供原始资料时间可不局限于这两年。
3.能够说明本单位测评内容的材料包括四类:一是规范性文件类,包括已下发的通知、决定、方案、实施意见等红头文件和工作信息。二是说明报告,包括工作计划部署、采取的相关措施、形成的工作机制、呈现的主要特点、取得的工作成效等,按照《测评体系》要求的字数(未标注的按300字左右),加盖公章。三是实景图片,包括各类书籍报刊、照片图片、电视截图、网络截图、手机截图等,每次活动需提供不同点位实景图片3张。四是统计表格,包括各类调查表、统计表等。
4.获得的区级以上荣誉称号,包括表彰文件、证书复印件,奖杯、奖牌照片等。
5.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二)上报时间、地点
各部门于2017年5月26日前,将材料报送到河西街道创城办。需同时报送纸质及电子版。
三、扎实做好“实地考察”工作
实地考察采取随机抽取考察点,以“暗访”的形式进行,重点查看老旧小区、农贸市场、城市主干道、商业大街、背街小巷、窗口单位等公共场所,注重查工作常态、查创建活动记录,防止创建城市工作出现突击迎检现象。各部门要提早谋划、超前部署,确保各项创建活动实现常态化开展,力争在各项实地检查中取得好成绩。
四、统筹做好“问卷调查”工作
问卷调查采取“入户调查”和“随机街访”两种方式,分别按照“随机等距原则”和“随机偶遇原则”选取调查对象,调查市民的热情友善、文明素养和创城工作群众满意度。问卷调查具有一定的偶发性和不确定性,也是决定各个创建城市测评分数的主要因素,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调查问卷的具体要求,通过宣传发动、专项整治、活动引领、基层走访、模拟测评等多种有效形式,扎实开展宣传动员工作,确保调查问卷满意率达到90%以上。
附件:1.根河市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分解任务表
2.根河市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任务分解表
3.根河市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工作联系人登记表
河西街道党工委
2017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