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河西街道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工作组织机构的通知
辖区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目标要求,切实加强我市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工作,经河西党工委研究决定,成立河西街道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工作组织机构,具体人员组成及主要任务如下:
一、河西街道创建自治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 军(河西街道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崔德臣(河西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金武(河西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成 员:王世公(河西街道武装部长)
郝永富(河西街道纪工委书记)
郭纯玺(河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常守旺(根河市公安局桥西派出所所长)
二、领导小组下设创城办公室
主 任:张金武(河西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副 主 任:张庆国(河西街道党建综合办负责人)
工作人员:赵 健(河西街道党工委纪检干事)
侯颖慧(河西街道党工委团支部书记)
刘 伟(河西街道党工委组织员)
王雪峰(河西街道党政办主任)
邵长城(河西街道民政办主任)
尹因德(河西街道计生办主任)
魏国峰(城市环境管理办公室主任)
侯文全(河西街道铁西社区党支部书记)
刘伟民(河西街道铁西社区党支部第一书记)
王银珍(河西街道幸福社区党支部书记)
吴蕴超(河西街道幸福社区党支部第一书记)
谷 娜(河西街道幸福社区居委会主任)
吕丽琴(河西街道沿河社区党支部第一书记)
主要任务:负责创建全区文明城市工作方案,按照《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要求分解任务,制定阶段性工作计划和各类创建工作标准、实施办法和措施。负责创建工作简报的撰写、编发工作。负责协调联系创城办工作,建立健全创建长效管理机制。负责营造创建工作氛围,及时总结创城工作经验、创新举措。负责收集整理汇总各责任单位的备检材料。
河西街道党工委
2017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