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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讲社会公德、树文明新风”深入推进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活动的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河西街道党工委 作者:石梦蕾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11日 点击数: 2 次 字体:

   文明城市是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就,市民整体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较高的城市。搞好城市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文明城市,对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的示范、辐射、带动作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根河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根河市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任务分解表>和<根河市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根党办发〔2017〕20号)文件精神,按照《根河市创建自治区文明城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讲社会公德、树文明新风”深入推进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活动的通知》(根创办〔2017〕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辖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以提高市民素质、城市文明程度和群众生活质量为目标,以促进经济发展为主线,以群众性创建活动为载体,全面推进我辖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着重抓好特色社区建设。

二、创建措施

(一)加大舆论宣传,营造创建氛围

结合我辖区实际,充分利用区域内宣传阵地和设施,通过悬挂标语横幅、发布户外公益广告、利用广告牌、电子屏等媒体宣传、组织自愿者宣讲、发放传单等形式,有计划、有组织地在辖区开展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宣传活动。积极宣传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有关要求、先进事迹、典型经验,广泛收集和听取群众对创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引导和教育辖区居民增强社会公德意识、文明行为意识、环保卫生意识,形成强有力的舆论氛围,把宣传工作贯穿到整个活动之中。

(二)深化道德教育,提高市民素质

认真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建设实施纲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开展“道德讲堂”建设活动,全面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美德的宣传教育。以《根河市民文明公约》《社区居民文明守则》为基本的行为规范,引导辖区居民养成良好生活习惯,把道德教育与创建文明社区、文明家庭、志愿者服务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强化道德实践,树立文明新风。

(三)强化教育普及,促成良好风气

通过组织举办礼仪讲座、培训、竞赛等活动,进一步普及公共文明礼仪知识、倡导文明行为,不断提高群众的文化修养,倡导文明行为,提高广大居民知礼、明礼、践行文明礼仪的自觉性。

(四)注重文化建设,丰富社区活动

从社区实际出发,依托社区便利条件,充分发挥社区居民图书阅览室、棋牌娱乐室、广场文化、公园文化等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学习、文体娱乐等活动。积极向社区居民推荐优秀书籍,充分利用文化活动场所,开展经常性的文娱活动或晨练、晚练活动,不断丰富居民文化娱乐活动。

(五)倡导爱心公益,加强志愿服务

切实加强志愿服务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志愿服务知识、志愿服务活动情况和经验及志愿服务的感人事迹,引导人们尊重志愿者和志愿者的劳动,营造有利于志愿服务的浓厚舆论氛围。加强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和爱心超市等志愿服务站点建设,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规范规章制度,积极组织志愿者参加各项志愿活动,引导更多的热心于公益事业的人们参与到志愿服务活动中来,重点做好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农民工的志愿服务。

(六)强化社区环境,改善人居条件

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对社区环境卫生的综合整治,重点治理社区居民点乱倒垃圾、乱堆杂物、私搭乱箭等现象;积极配合片区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背街后巷垃圾死角、垃圾塘口和“牛皮癣”的清理及日常监督管理。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加强环保卫生等知识的宣传工作,倡导环保理念,普及环保知识。

三、工作要求

(一)搞好宣传发动。自觉地把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活动摆上议事日程,通过召开会议、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形式进行宣传发动,不断提高群众文明创建的积极性,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二)落实目标责任。成立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工作领导组。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并确定专人去抓去管,形成干部群众合力抓的工作机制。

(三)强化工作措施。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对照目标要求,狠抓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注重实际效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避免搞形式、走过场。在组织实施中,结合本辖区中心工作和年度目标考核责任制,把创建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带领广大干部和社区居民投入到创建活动中去。

 

    河西街道党工委

                                                                  2017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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