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河市成立生态环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为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领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及时有效化解环境污染纠纷,近日,根河市成立生态环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河市司法局和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根河市分局共同举行根河市生态环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仪式,并就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座谈交流。
生态环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将主要承担以下职责:一是调解涉及生态环境领域的各类矛盾纠纷,包括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生态破坏纠纷等;二是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的环保意识和法治观念;三是及时了解掌握生态环境矛盾纠纷动态,向生态环境部门和相关单位提出意见建议,为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为确保人民调解工作的专业性和权威性,该人民调解委员会由5名具有法律、环保、调解等专业背景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人民调解员将秉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依法依规开展调解工作,努力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调解服务。
市司法局将以生态环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成立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同时,不断完善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和流程,提高调解工作水平和质量,切实把生态环境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为推动根河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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