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根河市商务领域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商贸流通企业:
按照《呼伦贝尔市商务局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呼商字【2019】78号)文件及根河市安委办《关于印发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根安委办发【2019】6号)文件要求,扎实开展我市“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现将《根河市商贸领域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根河市商务领域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2019年5月29日
附件
根河市商务领域2019年“安全生产月”
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我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事故防范,进一步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营造安全生产氛围,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在全市商务领域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以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的集中宣贯为主线,围绕“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的主题,以增强商务领域应急意识、提升公共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为目标,通过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教活动为抓手,全面推进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为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提供坚实保障。
二、活动安排
(一)活动时间
2019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二)活动组织机构
组 长:黄少彬 市工信局(商务局)局长
副组长:雪 峰 市工信局(商务局)副局长
成 员:姜玲玲 市工信局(商务局)内贸办主任
王莉莉 市工信局(商务局)外贸办主任
董洪涛 市工信局(商务局)执法大队队长
罗 涛 市工信局(商务局)执法大队队员
(三)活动主题
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
(四)活动内容
1、加强企业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各企业按照《呼伦贝尔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细则》的要求,组建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一把手负总责,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进一步理清责任分工,明确监管范围。根据《商贸流通安全生产手册》内容建立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行业监管体系。
2、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力度。各企业围绕“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主题,迅速启动宣传活动。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主题讲座、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品、现场解答、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大力宣传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消防法》、《地方党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意见》、《决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促进企业建立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推动企业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安全生产内生机制,切实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
3、积极组织开展“6·16”咨询日活动。6月16日,开展宣传咨询日活动。通过设置展台、发放宣传品、有奖竞猜等方式,在商场、广场、公园、企业、社区等地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创新、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安全科普常识、应急处置和逃生自救等知识技能,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
4、积极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活动。配合政府及有监督管理职能的部门,有针对性地开展商场、市场、宾馆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火灾应急疏散演练活动,切实提高企业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5、全面开展“宣传大展播”活动。各企业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内安委办[2019]19号)要求,制作安全生产宣教短片、微视频、微电影、公益广告、展板挂图、漫画和安全科普读物等文化精品,及时上报根河市商务局。
6、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安全生产月”期间,商场、超市、餐饮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单位进行安全生产自查自纠,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消防等设备设施齐全完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切实消除各类事故隐患。落实国家关于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的规定,妥善制定并严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防拥堵、踩踏事件发生。
7、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各企业集中组织观看《坚守安全红线》、《生死之间》、《科学施救》等事故警示教育片,以生产安全险情处置和典型事故救援为案例,开展事故应急处置警示教育。围绕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等易发生重特大事故的领域、重点时间节点、关键薄弱环节,及时发布安全提示,有效防范和处置生产安全事故。
三、活动要求
(一)强化领导,凝聚宣传合力。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是实现以月促年、以宣促安的基础。要进一步提高对活动重要性的认识,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认真研究制定活动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抓好贯彻落实。企业负责人要结合分工,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月”具体活动,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引领和推动各项工作开展。
(二)突出主题,务求宣传实效。要紧紧围绕“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活动主题,按照部署要求,区分不同层面不同对象,采取针对性宣传教育措施。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为主要宣传内容;企业员工要以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遵章守纪、事故案例、提高操作和应急技能为主要宣传教育内容。要创新活动载体、形式、内容和方法,提高各项工作成效。
(三)放大效应,弘扬安全文化。要坚持正面宣传导向,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开展大范围宣传活动,有效发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大格局的功能和作用,放大社会宣传效应,大力弘扬安全文化,营造良好的商务安全环境。
(四)落实责任,严格督导考核。要按照本方案部署要求,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认真开展各项活动。各企业要对“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自评,并纳入本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同时我局将成立督导检查组,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活动取得真正效果。
请各企业将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总结分别于5月30日、7月1日前报根河市商务局,相关活动开展信息随时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