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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办党支部党费收缴标准公示

文章来源: 作者:韦喆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12日 点击数: 字体:

按照组织部关于各党支部对上半年党费收缴进行公示的通知要求,市委办党支部现对2017年1-6月党费缴纳标准和收缴情况公示如下。

在呼伦贝尔组织部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呼组通字〔2017〕43号)之前,党费收缴标准分机关、事业和机关工勤三类,党费收缴标准=(工资基数-扣减额)*上缴比例。

机关单位工资基数=职务工资+级别工资+生活性补贴+工作性津贴

事业单位工资基数=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

机关工勤工资基数=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

扣减额=职业年金+养老保险+所得税+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和补贴+改革性补贴

上缴比例:月工资≤3000,交 0.5%;3000<月工资≤5000,交1%;5000

按照此标准,市委办28名党员每月共(合计)缴纳党费802元,前6个月应缴纳4812元,实缴纳4812人,无减免和补交情况,党费均按工委要求按时上报。

具体缴费情况参见党员交纳党费标准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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