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党务公开>自身建设 > 详细内容

党费收缴制度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年05月16日 点击数: 字体:

党费收缴制度

一、党员必须亲自向党支部交纳党费,有特殊情况的,可委托其他党员转交。

二、党员必须按期交纳党费。一般应按月交纳党费,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视为是自行脱党,经批评教育后仍不改正的,由支部讨论并上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将其除名。

三、党员必须按规定交纳党费,按中央组织部关于党员交纳党费具体标准的规定,不可少交。党员自愿多交纳党费,可以不限。

四、党费必须由支部专人负责,一般由支部组织委员管理, 若需换届,必须及时办好移交手续。

五、支部应按月将本支部上缴党费的金额详细计入《党费收缴登记簿》。

六、收缴党费人员必须及时向上级党组织上缴党费,不得个人长期保管现金。

七、党费的收缴情况,支部应每半年检查一次。

八、前一年度党费收缴工作结束后,可通过在党员大会上通报的方式,向全体党员报告党费收缴情况。

【打印文章】 【添加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