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政发〔2025〕54号
得政发〔2025〕54号
关于成立根河市森鑫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三道桥银铅锌矿50万吨/年采选改扩建项目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及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决定
为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的要求,维护根河市的社会稳定,经研究,决定成立根河市森鑫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三道桥银铅锌矿50万吨/年采选改扩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管理工作,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 吕常铭 得耳布尔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3930544
副组长: 张炳辉 根河市森鑫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 18909171102
成 员: 关炳刚 根河市政法委员常务副书记 5419383
王占军 根河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5232003
高 洋 根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5223588
石 磊 根河市工信局副局长 5223362
王世公 根河市信访局副局长 5237135
高 行 根河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矿山安全监管局局长 5291250
李云霄 根河市交通局副局长 5230655
武宏杰 根河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5227622
李原功 呼伦贝尔生态环境局根河市分局执法大队队长 5220542
二、工作职责
组长职责:负责领导全过程的稳评工作
副组长职责:负责监督、指导稳评过程中的各项工作
成员职责:
1.负责协调、处理稳评过程中的各项事宜负责受理社会群体和各界代表咨询、建议;
2.负责宣传公示、民意调查、公众听证和风险评估的初步分析。
根河市得耳布尔镇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根河市得耳布尔镇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