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供销社对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公益性服务项目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6月4-11日,市供销社按照自治区财政厅《新农村新牧区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内财贸[2011]1435号)的相关规定,对历年来根河市供销联社系统获得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公益性服务项目和根河市绿水种植专业合作社获得市政府扶持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能力建设实施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检查组要求各项目承担单位,严格按照(内财贸[2011]1435号)文件要求,规范性、科学性使用项目资金,不得任意改变资金用途和扩大使用范围,并做好财务账目处理。督促并帮助项目承担单位按照项目建设目标,尽快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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