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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根河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 预算公开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年04月03日 点击数: 字体:

2025年度根河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

预算公开

 

 

 

 

 

 

 

 

 

批复时间:2025年 2月6日

公开时间:2025年2月10日

(注:公开时间与外网平台实际公开时间保持一致)

(注:部门本级公开名称要+后缀“本级”,否则视同为部门汇总预算)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5年度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2025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2025年度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特别强调1:每个公开位置要精准上传指定报表,切忌重复公开多个预算报表;没有数据的报表要上传空表,并在报表合计数处填“0”,同时在报表下方说明空表原因

特别强调2:公开报表缩放比例要适当,最好保持在80%-100%;报告、报表要美观清晰。

特别强调3:公开报告不要“残留”模板内容。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部门职能

内蒙古自治区根河市林业和草原局是根河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林业工作的综合经济部门。

(二)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关于林业生态建设、防沙治沙、森林资源保护、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市林业发展的政策、制度、实施,并监督实施。

2、负责制定全市林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林业各类资金,并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负责林业基本建设和技改项目的立项和审核;监督管理林业国有资产。

3、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和封山(沙)育林;开展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指导各类森林的培育、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及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与管理;负责林业重点建设项目的建设与管理;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负责根河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4、承担推进全市林业改革,维护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组织指导国有重大林业改革的实施;拟定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指导监督实施;负责权限内林权纠纷协调和征占用林地审核;负责退耕还林工作。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党政综合办公室、人事计财办公室、发展建设办公室、资源监管办公室。本单位下属单位包括: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2.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单位2025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根河市林业和草原局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三、2025年度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负责权限内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建设修复相关工作。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建设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负责权限内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建设修复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建设修复工程工作。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2.负责权限内造林种草绿化工作。指导各类公益林的培育经营,指导、监督义务植树种草、城乡绿化和森林城市建设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负责碳汇造林项目的管理工作。

3.负责权限内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指导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负责森林资源管理和森林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工作。按权限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林业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木材运输证的管理与发放,指导林政防火检查站工作。组织实施森林保险、资源培育等工作。负责退耕还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提出调整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标准的建议,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权限内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参与编制防沙治沙、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和相关标准,监督管理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提出调整自治区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的建议,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按权限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执行上级制定的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地方标准。负责各类国家级、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地的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市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7.负责权限内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和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林草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负责林业产业化项目和龙头企业审核申报工作。

8.负责林业和草原产业管理相关工作。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执行相关林草产业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草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9.负责权限内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经市应急指挥机构同意,以市应急指挥机构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10.指导开展权限内林业和草原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11.负责推进权限内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贯彻执行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落实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林地、草原经营工作。组织开展退耕退牧还林还草和天然林保护工作。

12.负责权限内计划财务工作。提出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监督林业和草原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国有资产,按规定组织申报重点生态建设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和投资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编制林业和草原生态建设年度生产计划。

13.指导并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科技、宣传教育和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完成市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部分  2025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根河市林业和草原局单位2025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482.75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27.65万元,增长6.07%。其中:增加主要是由于林草局工资调标、在职人员晋级晋档、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的增加。

(一)收入预算总计482.75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合计482.75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82.7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7.65万元,增长6.08%主要原因是由于林草局工资调标、在职人员晋级晋档、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的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5)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8)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9)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2.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支出预算总计482.75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合计482.75万元。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5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4.99万元,增长7.98%,主要原因是由于新考录4人,林草局工资调标、在职人员晋级晋档、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的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25.2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与上年相比增加1.68万元,增长7.13%,主要原因是由于新考录4人,林草局工资调标、在职人员晋级晋档、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的增加。

3)农林水支出354.4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事业机构、林业草原防灾减灾。与上年相比增加17.02万元,增长5.04%,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晋级晋档、增加一小级、绩效工资等。

4)住房保障支出35.52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与上年相比增加3.95万元,增长12.51%,主要原因是由于新考录4人,林草局工资调标、在职人员晋级晋档、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的增加。

2.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根河市林业和草原局单位2025年度收入预算482.75万元,包括本年收入482.75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82.75万元,占100%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本年事业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单位资金0万元,占0%

 

1.收入预算图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根河市林业和草原局单位2025年度支出预算合计482.75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465.05万元,占96.33%

项目支出17.70万元,占3.67%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

上缴上级支出 0万元,占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2.支出预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根河市林业和草原局单位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82.75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7.65万元,增长6.08%主要原因是由于新考录4人,林草局工资调标、在职人员晋级晋档、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的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根河市林业和草原局单位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82.7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7.65万元,增长6.08%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类)

基本支出类年初预算数为465.0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2.65万元。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20.1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66万元,增长3.28%变动原因:由于新考录4人,林草局工资调标、在职人员晋级晋档、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的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47.3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34万元,增长10.09%,变动原因:由于新考录4人,林草局工资调标、在职人员晋级晋档、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的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25.2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68万元,增长7.13%,变动原因:由于新考录4人,林草局工资调标、在职人员晋级晋档、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的增加。

4.农林水支出(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112.0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4.83万元,减少了11.69%,变动原因:由于新考录4人,林草局工资调标、在职人员晋级晋档、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的增加。

5.农林水支出(款)事业机构(项)。年初预算224.7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4.85万元,增加了12.43%,变动原因:由于新考录4人,林草局工资调标、在职人员晋级晋档、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的增加。

6.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35.5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95万元,增加了12.51%,变动原因:由于新考录4人,林草局工资调标、在职人员晋级晋档、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的增加。

(二)项目支出(类)

项目支出类年初预算数为17.7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万元。其中:

1.农林水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万元,增加了100%,变动原因:本年度包含湿地经费、业务经费。

2.农林水支出(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年初预算9.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加了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农林水支出(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年初预算0.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加了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根河市林业和草原局单位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465.0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39.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35.82万元、津贴补贴86.12万元、奖金16.96万元、绩效工资56.8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7.3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5.2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73万元、住房公积金35.52万元、退休费20.14万元、生活补助9.7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27万元等。

(二)公用经费25.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万元,电费1万元,邮电费1万元、取暖费10.78万元、差旅费0.94万元、公务接待费0.17万元、工会经费1.6万元、福利费0.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94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根河市林业和草原局单位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2.1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占92.17%;公务接待费支出0.17万元,占7.83%。具体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2.1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17万元,增长100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2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万元,主要原因2024年预算编制未细化三公经费,本年预算上年执行数无增减变化持平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0.1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17万元,主要原因2024年预算编制未细化三公经费,本年预算上年执行数持平无增减变化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根河市林业和草原局单位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其中:

1.城乡社区支出(类)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管理费用支出(项)支出0万元,主要是用于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根河市林业和草原局单位2025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其中: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款)“三供一业”移交补助支出(项)支出0万元,主要是用于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根河市林业和草原局单位2025年度预算安排项目4,项目预算总金额17.7万元。其中,财政本年拨款金额17.7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单位资金0万元。

1.部门预算项目:防火经费,项目预算总金额:9.9万元,财政本年拨款金额:9.9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单位资金0万元。

2.部门预算项目:公益林保险保费补贴,项目预算总金额:0.8万元,财政本年拨款金额:0.8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单位资金0万元。

3.部门预算项目:湿地保护经费,项目预算总金额:2万元,财政本年拨款金额:2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单位资金0万元。

4.部门预算项目:业务经费,项目预算总金额:5万元,财政本年拨款金额:5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单位资金0万元。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根河市林业和草原局单位2025年度机构运行经费预算支25.33万元上年相比增加0.82万元,增长3.34%。主要原因是:本年有新考录人员增加经费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根河市林业和草原局单位202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 0  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 0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根河市林业和草原局单位共有车辆4,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业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等。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1台(套)。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根河市林业和草原局单位2025年度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26个,公开项目26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预算482.75万元,占全部项目预算的100%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单位资金:除财政拨款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收入,包括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包含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是指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构运行经费:指部门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邵静        联系电话:0470-522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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