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得耳布尔镇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得政发〔2024〕1号
关于调整得耳布尔镇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镇属各单位、居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切实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节约资源基本国策,确保公共机构节能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经镇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得耳布尔镇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如下:
组 长:吕常铭 得耳布尔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郝楠森 得耳布尔镇党委挂职副书记
王 敏 得耳布尔镇副镇长
马子涵 得耳布尔镇挂职副镇长
金泽剑 得耳布尔镇挂职副镇长
刘立柱 得耳布尔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成 员:宋巴特尔 得耳布尔镇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刘立鑫 得耳布尔镇党群服务中心负责人
孔 焕 得耳布尔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副主任
任炳昊 得耳布尔镇财务室负责人
王 顺 得耳布尔镇平安建设办公室主任
袁静思 得耳布尔镇基层党的建设办公室负责人
刘松波 得耳布尔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人
张亲华 得耳布尔镇建设社区居委主任
刘秀芳 得耳布尔镇和平社区居委主任
李艳红 得耳布尔镇友谊社区居委主任
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政府210室,王敏兼任办公室主任,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
根河市得耳布尔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3日
(此件不予公开)
根河市得耳布尔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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