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集中学习
2024年6月17日我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进行了集中学习。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行政复议作为行政管理相对人行使救济权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目的是纠正行政主体作出的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以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通过学习此次行政复议法,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明确了行政复议的原则、职责,和保障问题,知悉行政复议受理及审理程序,同时也加强了关于行政复议,行政执法的监督方面的知识问题。
下一步,我局各级领导干部将严格按照此法的要求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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