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河市自然资源局 开展“以法护航,弘扬爱国主义精神” 专题学习
2024年是我国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的第一年,为进一步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加强全区爱国主义教育,落实普法责任,按照根河市司法局要求,1月7日和8日,我局组织全体职工收看了“以法护航,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系列直播课。
导师们深入浅出讲解了该法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以及作为公民、干部职工需要学习和遵守的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是我国第一部以爱国主义为主题的法律,为全面加强爱国主义教育提供了根本行为规范和有力法治保障,以法治方式推动和保障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对于传承和弘扬民族精神,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我认为做对国家有贡献的事就是一种爱国行为。我会认真努力工作,以认真的态度完成上级交给我的每一项任务。”办公室主任张洪钢坚定地说出了自己对爱国主义的理解。
通次此次学习,让职工们认识到爱国不仅是一个优良品德,更是一项公民义务,进一步筑牢了身份认同和价值根基,增强全体职工团结奋斗的精神主动,引导广大职工树立爱国意识,使其成为行动自觉,共同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而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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