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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河市统计局主要职责

文章来源: 作者:未知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25日 点击数: 字体: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呼伦贝尔关于统计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落实呼伦贝尔市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和统计改革建设规划,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统计标准的实施。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指导乡镇(办事处)开展有关工作。

(二)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贯彻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制度和自治区、呼伦贝尔市相关统计制度,制订根河市统计制度;组织管理全市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各乡镇(办事处)的统计调查计划、统计标准、调查方案。

(三)负责全市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工作。组织实施和协调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市情市力普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市情市力的普查及专项调查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市情市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负责统计汇总和数据提供工作。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服务业等全市国民经济各行各业的统计调查。组织实施全市能源、投资、消费、科技、人口、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汇总、整理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旅游、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资源、房屋、对外贸易等部门基本统计数据。

(五)负责基本统计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各地区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六)负责统计监测监督工作。负责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监测和统计监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工作。向市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七)负责统计项目管理工作。依法审批或备案全市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各乡镇(办事处)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八)负责统计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拟订全市统计信息化工程建设规划,建立、管理和维护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指导各乡镇(办事处)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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