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四季度根河市纪委监委给予本机关审查调查对象党纪政务处分情况
根河市满归镇副镇长包志文被给予警告处分
包志文身为国家公职人员,违反工作要求,不正确履行职责,其行为已构成违法,应予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相关规定,2024年10月7日,经根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包志文警告处分。
根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张乃心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张乃心身为国家公职人员,违反工作纪律,未正确履行职责,其行为已构成违法,应予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2024年10月14日,经根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张乃心党内警告处分。
根河市林业和草原局党组书记、局长李仲华被给予警告处分
李仲华身为国家公职人员,违反工作要求,未正确履行职责,其行为已构成违法,应予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相关规定,2024年10月14日,经根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李仲华警告处分。
根河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吴耀海被给予警告处分
吴耀海身为国家公职人员,违反工作要求,未正确履行职责,其行为已构成违法,应予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相关规定,2024年10月14日,经根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吴耀海警告处分。
根河市应急局党组成员、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赵平欣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赵平欣同志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工作纪律,未正确履行职责,其行为已构成违纪违法,应予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相关规定,2024年10月14日,经根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赵平欣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根河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会计王强被给予记过处分
王强身为国家公职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未正确履行职责,其行为已构成违法,应予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相关规定,2024年10月14日,经根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王强记过处分。
根河市农牧水利科技局副局长马仁全被给予警告处分
马仁全身为公职人员,违反工作要求,未正确履行职责,其行为构成违法,应予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相关规定,2024年10月16日,经根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马仁全警告处分。
根河市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韩宝堂被给予警告处分
韩宝堂身为公职人员,违反工作要求,未正确履行职责,其行为构成违法,应予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相关规定,2024年10月16日,经根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韩宝堂警告处分。
根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赵炜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赵炜同志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纪律意识淡薄,违反工作纪律,未正确履行职责,其行为已构成违纪,应予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2024年10月16日,经根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赵炜党内警告处分。
根河市交通运输局人事教育股负责人郭贵春被给予降级处分
郭贵春身为国家公职人员,法律意识淡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其行为已构成违法,应予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相关规定,2024年11月22日,经根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郭贵春降级处分。
根河市河西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和民航机场董事长高福亭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高福亭同志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纪律意识淡薄,违反组织纪律,其行为已构成违纪,应予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2024年12月16日,经根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高福亭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根河市第二幼儿园原出纳员于琢被给予记过处分
于琢身为国家公职人员,法律意识淡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其行为已构成违法,应予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相关规定,2024年12月16日,经根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于琢记过处分。
根河市第二幼儿园原园长腾艳霞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腾艳霞同志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纪律意识淡薄,违反工作纪律,未正确履行职责,其行为已构成违纪,应予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2024年12月16日,经根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腾艳霞党内警告处分。
根河市得耳布尔镇派出所所长冯贯库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冯贯库同志身为一名党员,纪律意识淡薄,违反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其行为已构成违纪违法,应予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相关规定,2024年12月27日,经根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冯贯库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根河市公安局交警管理大队大队民警赵景忠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赵景忠同志身为一名党员,执法民警,违反工作纪律,未正确履行职责,其行为已构成违纪,应予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2024年12月27日,经根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赵景忠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