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第十一调研督导组赴根河市金河镇督导基层社建设工作
8月25日,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第十一调研督导组海鹰副处长一行,在呼伦贝尔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副主任张春祥及根河市供销合作社负责人陪同下,赴根河市金河镇督导基层社建设工作。
督导组详细的了解了金河镇供销合作社的经营范围、牌匾、各类制度上墙、营业收入、经营状况等情况,对金河镇供销合作社恢复建设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督导组指出,基层社是供销合作社为农牧服务的主要载体和前沿阵地,与农牧民利益联结最为直接和紧密,基层社建设事关“三农三牧”工作大局,必须高度重视。基层社要积极开展农牧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农畜产品、电子商务等基础性业务,努力构建农牧服务综合平台,广泛吸纳社会多方力量,采用多种合作形式,实现基层社与农牧民合作社融合发展。
督导组强调,要按照《2017年度自治区财政支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基层社恢复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文件要求,规范使用财政资金,制定管理项目形成资产的管护措施,做好建设档案、资料的留存和管理工作。要逐步完善基层社治理结构,建立社员(代表)大会及理事会、监事会制度。着力加强与农牧民利益联结,打造基层社与农牧民的利益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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