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河市人民法院开展 《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普及条例》学习会
为加强社会科学普及,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提高公民的社会科学素养和道德文化水平,坚定文化自信,促进人与社会的全面发展。根河市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开展《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普及条例》学习会议。
学习会详细讲解了《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普及条例》颁发的时间、特点和出台的重要意义等方面,全面介绍了《条例》的整体内容。会议强调,学习宣传贯彻《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普及条例》,对提高居民群众科学文化素养,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方面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也为法院各项工作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
下一步,根河市人民法院将继续创新形式、拓宽领域、优化内容,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工作主线,组织“石榴籽志愿者”加强普法宣传,进一步引导居民群众积极参与社会科学宣传普及活动,弘扬科学精神、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的浓厚氛围,为居民群众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和交流平台,使科普与法律更好地服务群众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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