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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河西街道党工委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任务的分解清单

文章来源:河西办事处 作者:沈显琪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28日 点击数: 字体:

根据《根河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根河市委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任务的分解意见〉的通知》(根党办发[2018]34号文件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届四次全会和呼伦贝尔市纪委四届三次全会精神及市纪委五届三次全会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确保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现就党工委班子成员贯彻落实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任务分解清单如下。

一、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任务分解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实行党工委领导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制度。结合党工委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现将2018年河西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任务及责任明确如下。

(一)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根河市关于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部署,制定方案、采取措施,狠抓落实。建立健全党工委主体责任体系。确定年度主体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内容,制作工作台账,制定落实主体责任相关制度。

责任领导:杨军

责任部门:党建综合办、纪工委

(二)建立健全党工委领导班子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实机制,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作风建设、选好用好干部、维护群众利益、坚决惩治腐败、规范权力运行等方面建立主体责任纪实机制,实行台账式管理。

责任领导:杨军、崔德臣、张金武、王世公、郝永富、郭纯玺、刘媛媛

责任部门:党政办、党建综合办、纪工委

(三)党工委书记按照第一责任人清单内容,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抓好主体责任落实。每年至少主持召开两次专题会议及时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全面掌握本辖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安排部署和研究指导工作,协调解决问题;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亲自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对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信访举报及时批办查处,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年底前以书面形式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年内审阅班子成员、基层党支部及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报告不少于一次,对存在问题提出明确具体的整改要求;领导和支持监督执纪和审查调查工作,及时排除干扰阻力,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违纪必究,年初与班子成员及所辖党支部负责人签订责任书;年内至少讲1次廉政党课、主持1次中心组反腐倡廉专题学习,抓好班子,管好队伍,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告诫并督促整改,发现严重违纪违法的,及时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发挥廉洁从政表率作用,严格管理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责任领导:杨军

责任部门:党政办、党建综合办、纪工委

(四)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班子成员及时掌握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将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之中,定期研究、部署、检查、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好分管部门、人员廉政教育管理,常教育、常提醒;年内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听取汇报,研究分析工作现状,解决存在的问题,向党工委主要领导汇报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对重大问题线索、重要事项及时请示报告,认真落实党工委主要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加强对分管部门负责人的日常监管,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纠正提醒,发现违纪违法行为和不正之风及时报告;年初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责任书;定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对分管范围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信访举报,及时批办查处;落实领导干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责任领导:党工委班子成员

责任部门:各分管部门

(五)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述责报告。2019年1月底前,向根河市委、根河市纪委监委报告上一年度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责任领导:杨军、郝永富

责任部门:党建综合办、纪工委

(六)开展廉政谈话工作。党工委主要领导同志与领导班子成员、社区党支部主要负责同志,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年内开展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面对面明确要求,传导压力,谈话资料建档留存。

责任领导:杨军、崔德臣、其他班子成员

责任部门:党建综合办、纪工委、各党支部及相关部门

(七)在年内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自查工作,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推动“两个责任”落实。

责任领导:杨军、郝永富

责任部门:党建综合办、纪工委

(八)建立健全“两个责任”督导工作传导机制。制定督导清单,明确责任要求,建立工作台账,开展督导检查,注重压力传导,倒逼责任落实。

责任领导:杨军、郝永富

责任部门:党建综合办、纪工委、各党支部及相关部门

(九)协助党工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落实。认真贯彻落实根河市委、市纪委监委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议,督促检查党工委严格执行落实主体责任相关制度和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问题,进一步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责任领导:郝永富

责任部门:纪工委、各党支部及相关部门

(十)落实监督责任情况述责报告。2019年1月底前,以书面形式向根河市纪委监委报告上一年度履行监督责任情况。

责任领导:郝永富

责任部门:纪工委、各党支部及相关部门

(十一)注重完善执纪审查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监察工作机制,不断提升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能力。协助党工委健全规范领导班子正确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加强自我约束和互相监督的制度措施并开展有效监督。

责任领导:郝永富

责任部门:纪工委、各党支部及相关部门

(十二)对党工委及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发现违纪问题及时报告。

责任领导:郝永富

责任部门:纪工委、各党支部及相关部门

(十三)加强作风监督。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行为作为监督检查重点,严肃查处公款吃喝玩乐、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嫁娶借机敛财、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以及其他改头换面、转入地下,不收手不收敛等问题,着力整治少数党员干部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不负责、慢作为等行为。

责任领导:郝永富

责任部门:纪工委、各党支部及相关部门

(十四)认真学习贯彻中央、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和根河市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新精神新任务,动作快、举措实,工作取得实效。

责任领导:张金武、郝永富

责任部门:党建综合办、纪工委、各党支部及相关部门

(十五)加强反腐倡廉宣传工作。党工委宣传部门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主要内容,开展系列宣传报道。

责任领导:刘媛媛、郝永富

责任部门:宣传、党建综合办、纪工委

(十六)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加强对《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纪党规、法律法规以及党的十九大精神的贯彻学习,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教育活动,积极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责任领导:郝永富、张金武、刘媛媛

责任部门:纪工委、党建综合办、宣传

(十七)开展廉政文化活动。结合崇廉尚俭、纯正家风、警示教育等主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廉政文化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传承发扬传统文化中的廉洁元素,努力在本辖区营造廉荣贪耻的良好风尚。

责任领导:郝永富、刘媛媛

责任部门:纪工委、宣传、各党支部及相关部门

(十八)开展警示教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精心选择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和警示教育资料,开展深入学习、剖析反思等活动,若领导班子成员因违纪被上级查处的,要及时召开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进行反思整改,促进党员干部以贪腐者为戒、以反面典型为镜,达到“教育一片、警醒一方”的效果。

责任领导:杨军、郝永富

责任部门:党建综合办、纪工委、各党支部及相关部门

(十九)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工作有方案、具体措施、检查结果。

责任领导:郝永富、张金武、崔德臣

责任部门:纪工委、党建综合办、党政办、各党支部及相关部门

(二十)巩固扩大纠正“四风”整治工作成果。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差旅费管理办法》以及关于公务用车、办公用房配备使用管理等纪律要求,做好事前教育和事中、事后监督,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责任领导:杨军、崔德臣、郝永富

责任部门:党建办、党政办、纪检办、财政办

(二十一)大力开展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聚焦“五个领域”严查“四种行为”,强力推进、务求实效。相关工作要有方案、具体措施和检查结果。强化问责,及时通报曝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

责任领导:郝永富

责任部门:纪工委

(二十二)深入开展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行动。在总结推广以往经验的基础上,重点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蝇贪”。

责任领导:郝永富

责任部门:纪工委

(二十三)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的要求,按照自治区纪委监委、呼伦贝尔市纪委监委、根河市纪委监委工作部署,拓宽问题线索举报渠道,协调桥西派出所全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抓好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和腐败问题长期、深度交织的复杂案件,以及扶贫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督办工作。

责任领导:杨军、常守旺、郝永富

责任部门:综治办、桥西派出所、纪工委

(二十四)认真按照自治区纪委《关于2018年到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部署,进一步拓宽反映问题渠道,加大对扶贫领域、联系帮助困难群众等工作中出现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的交办和督办力度,严查违纪违法问题,强化跟踪问责。

责任领导:郝永富

责任部门:纪工委、相关部门

(二十五)督促基层党支部切实担负起党务、政务公开主体责任,加快“三务”公开机制和平台建设,对“三务”公开信息进行实时监控,大力推广其他地区开展“三务”公开的好做法和经验,对“三务”不公开、假公开、公开不到位的背后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严肃查处。

责任领导:杨军、崔德臣、郝永富

责任部门:党建综合办、党政办、纪工委

(二十六)对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满意度进行调查。

责任领导:杨军

责任部门:党政办

(二十七)认真按照问题线索“四种”处置方式规范处置问题线索,按期高质量完成根河市纪委监委交办的案件。

责任领导:郝永富

责任部门:纪工委

(二十八)加大对纪律检查和监察工作的保障力度,旗帜鲜明地支持纪工委依法依纪开展监督检查、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责任领导:杨军、崔德臣、郝永富

责任部门:党建综合办、党政办、纪工委、各相关部门

(二十九)本年度内查办有影响案件,取得良好的政治、社会、法纪效果。

责任领导:郝永富

责任部门:纪工委

(三十)党工委及时召开会议作出立案及处分决定。

责任领导:杨军、郝永富

责任部门:党建综合办、纪工委

(三十一)根据党工委实际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第二种形态,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主动了解情况、函询约谈,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针对所掌握的线索。

责任领导:郝永富

责任部门:纪工委、各相关部门

二、工作要求

按照分解清单,年内市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党工委责任领导要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认真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各部门要积极配合,认真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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