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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周琪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15日 点击数: 字体:

经支部委员会研究,报上级党委备案同意,将周琪同志列为发展对象。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周琪,女,满族,大学本科文化,河北省保定市人,19910212日出生,201407月参加工作,现任根河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出纳。该同志于20230106日提出入党申请,20230717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林娟、王一舒。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该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2024年07月30日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2024年08月05日被列为发展对象。

公示时间为2024年08月15日至08月21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联系电话:5299112

传真电话:5232489

来信地址: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根河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邮政编码:02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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