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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教育工作报告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18日 点击数: 字体:

根河市人民检察院党支部

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报告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主题教育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保证主题教育扎实开展、取得时效,根河市人民检察院党支部根据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呼伦贝尔市委、根河市委的实施意见及方案,按照根河市委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各项要求,结合我院自身工作,深入开展主题教育,现将主题教育工作汇报如下:

一、全面开展主题教育

(一)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载体,坚持把“学思想”作为第一位的任务贯穿始终。

通过党员个人学习、支部集中学习等方式,通读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国共产党章程》、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五大任务干部读本》《“五句话”的事实和道理辅导读本》等著作,坚持全面系统学、联系实际学、领导干部带头学,掌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基本内容、基本观点、基本要求。

制定全面而有针对性的学习计划,充分运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载体、“学习强国”等平台,开展丰富多样的学习形式,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引导党员、干部深学细悟其中的道理学理哲理,切实做到了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

党支部书记讲授了题为《牢牢把握主题教育总要求,全面系统落实主题教育根本任务》的专题党课,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学、认认真真悟,并开展专题研讨会,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二十大精神、“八八战略”做法经验进行研讨。

二、以主题教育推动干事创业

(一)两手抓两促进,推动主题教育与检察工作相融并进。

组织全体检察人员紧密联系岗位职责和工作实际,把主题教育同完成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结合起来。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地方经济发展,在办理涉企业或者涉企业人员的案件中,贯彻宽严相济的司法理念,依法审慎适用羁押性强制措施,不对合法的经营活动造成影响,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性改革,以司法公正为根本、以促进发展为目的。党组书记、代检察长史铭丰走访调研根林木业有限公司,实地了解民营企业经营状况,听取企业对检察机关的意见建议,以检察履职服务保障地区经济发展;在中秋节期间,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活动,确保食品经营者依法经营,保障根河市人民舌尖上的安全;贯彻落实最高检“七号检查建议”,联合根河市公安局对根河市寄递企业开展平安寄递专项检查。

以开展本次主题教育为契机,全面创建坚强堡垒“模范”党支部,广泛开展“晾晒比”活动,大力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进一步深化“北疆模范机关”创建活动,推动主题教育与业务深度融合,立足政法机关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的职责,推动广大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在重点工作、重大任务中发挥作用。

三、从严从实开展检视整改

结合理论学习、调查研究,对标对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找差距、补短板、促提升,认真查找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根河市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认领问题三个,其中党支部负责一个:

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系统,对主题教育的重要性认识不深刻。针对此问题,我院制定学习活动推进表,开展全面、系统学习,形成全体党员比学赶超的热烈学习氛围,并将主题教育学习成果体现在检察中心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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