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街道西爱国街社区居民委员会 补选委员候选人条件及名单的公告
第九号
经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写入《选举办法》,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能作为居民委员会候选人(根河市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方案中“十七种”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确定为候选人),通过另选他人当选的当选无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根河市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方案》的规定,经个人报名和居民选举委员会初审,确定本届社区居民委员会候补委员初步候选人如下:
委员候补候选人:刘庆玲
选民对公布的候选人有不同意见,可在5月14日前向居民选举委员会反映。
河东街道办事处西爱国街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公章)
2024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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