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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五次会议公告 (第三号)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10日 点击数: 字体:

根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十五次会议公告

(第)

 

根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322日表决通过,任命

徐先银同志为市人民法院副院长;

刘宝军同志为市人民法院满归法庭庭长;

 艳同志为市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张可慧同志为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魏建平同志为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史忠雷同志为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陈伟平同志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职务;

刘宝军同志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艳同志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特此公告

 

                 根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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