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根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 决议
根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根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
决议
——2024年1月26日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2024年1月27日根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史铭丰同志所作的《根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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