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街道西爱国街社区居民委员会 补选委员候选人资格条件公告
经社区居民会议(社区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写入《选举办法》,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能作为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通过另选他人当选的当选无效:
1. 户籍非根河市,不在根河长期居住的,
2. 在其他地区登记参选的,
3. 不在本辖区工作的专职社区工作人员
河东街道办事处西爱国街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公章)
2023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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