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河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开展2023年度考核备案工作
按照年度考核通知要求,我中心于2024年1月份开展了根河市医保中心2023年科级以下参公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基本原则,按照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根据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以参公人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重点考核政治素质和工作实绩,并且优秀等次向基层一线和艰苦岗位工作人员倾斜。考核对象包括医保中心科级以下非领导参公人员。组织开展年度考核工作时,我中心设立了考核委员会,考核委员会由本单位领导成员及其他有关人员组成。被考核参公人员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撰写工作总结。单位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和参公人员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和改进提高的要求。对拟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参公人员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由本单位考核委员会确定考核等次。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参公人员,并由参公人员本人签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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