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提名评选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党中央决定,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之际,开展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评选颁授,隆重表彰一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和发展作出杰出贡献的功勋模范人物。
《通知》明确了提名评选工作总体要求,提名人选范围和条件,提名评选程序和工作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安排,各地区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切实负起责任,精心组织实施,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相关工作。我们企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通过最高规格褒奖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和发展作出杰出贡献的功勋模范人物,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激发全国各族人民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积极性,推动全社会见贤思齐、崇尚英雄、争做先锋,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国家荣誉称号提名人选应当是在经济、社会、国防、外交、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领域各行业,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作出重大贡献、享有崇高声誉,道德品质高尚,群众公认的杰出人士,以实际贡献作为重要评判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合作社紧跟思想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好中选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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